□ 李宗桦
在很长的历史时段中,我国相关部门在应对如“泸州太伏中学事件”这类突发社会问题时,一般通过行政文件等方式限制甚至禁止本地媒体进行报道,或采取通稿播发的形式统一媒体口径;而媒体在很多情况下为了规避稿件审查时可能出现的审核问题,也大多选择默认接受这种限制或安排,有些媒体甚至不派出记者进行实地调查,就直接播发新闻信息。
在这样的环境中,新闻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几乎完全由官方对事件的定性和披露程度决定,一旦官方对事件的定性出现偏差,甚至后期通稿的播发与之前的信息存在严重错位的情况时,民众对官方和媒体的信任感就很容易急剧降低。
2017年4月2日,泸州本地的微博主流新媒体平台@泸州新闻网在20点10分发布了一条题为“关于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的通报”的微博内容,10分钟后,作为泸州地方政务新媒体的代表@平安泸州再次原文发布了这条消息,具体内容为:“4月1日,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赵某死亡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处置。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县教育局已牵头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开展调查。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接下来,在这条微博的评论区中,出现了很多关于“校园欺凌”的猜测与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