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秦 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实行租购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方面,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两个一百年”及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的客观要求。同时,住房租赁作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及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需求旺盛,特大及以上城市尤其突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意义重大。
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分别出台了有关政策,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方向清晰。尤其是在2017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发布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在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试点。地方层面逐步推进实施,如2017年7月广州市形成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更为重要的是,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