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 超
案例:2016年3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镇中村吴某,向秀洲国土分局申请: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该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拆迁行为。经调查,申请人反映的建设项目是宝华村安置小区、王店镇中心小学。两个项目的土地审批手续合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秀洲国土分局已履行征地报批手续之法定职责。关于违法拆迁行为,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建议申请人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王店镇人民政府反映。
上述的案例反映出,征地拆迁问题涉及到镇、区、市、省多级政府,以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屋征收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征迁行为的法律关系较复杂,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征地和拆迁关系的复杂性。一方面征地和拆迁具有紧密性,征收的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的,按照“房地一致”的原则,在征收宅基地的同时,自然要对其上的住宅房屋进行拆迁。另一方面,征地和拆迁又具有可分性。2008年,嘉兴市启动实施的“两分两换”,把征地和拆迁分开,允许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同时也可以保留承包地,
二是征地和拆迁分属不同的法律规范。征地由土地管理的法律来规范,如《土地管理法》。拆迁分为城市房屋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城市房屋征收由房地产管理、城乡建设的法律来规范,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房屋拆迁,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