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芳
2016年,我市税式支出测算项目共计114项,因实施税式支出而放弃的税收收入24.24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168.18亿元(含上划中央税收收入)的14.41%。
一、税式支出概述
(一)税式支出概念
税式支出是指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而放弃的财政收入。一般来说政府收入包括税收、公债、价格和使用费,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支出、转移支出等。其中,税式支出是一种隐性支出。
(二)税式支出测算方法
在国际上,税式支出的测算方法有收入放弃法、收入获得法和等额支出法三种。我国采用收入放弃法:计算政府因提供税收优惠而导致的收人减少额。数据来源于税务部门掌握的申报数。
(三)税式支出测算目标
做好税式支出管理工作,有利于全面反映财政收支的情况,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绩效的科学评估。
二、2016年度税式支出情况
经测算,2016年度我市税式支出总额为24.24亿元,比上年增加11.04亿元,同比增长83.6%。2016年我市税收收入168.18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14.41%。2016年度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9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5.9%。其中,我市2016年度税式支出测算涉及15个税种,114项优惠政策。
三、税式支出分类分析
(一)按税种分析
1、按政策数量比较
2016年我市税式支出涉及税种共15个,114项。项目比较多的为城镇土地使用税26项、房产税19项、增值税18项、企业所得税16项。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消费税较少。
2、按优惠金额比较
2016年我市税式支出按金额比较差距较大,主要集中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而消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支出数额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