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在《诗经》中的真实面目

2018-03-22 12:03尹世英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古文代词诗经

尹世英

摘 要:《诗经》是用“古文”写的,我们在读《诗经》的时候要按照“古文”去理解。《诗经》中的“斯”不是代词、语助词、语气词,是动名词兼具的实词,在“今文”中已经用“撕”来代替。《诗经》中有95个“斯”,其中94个是后世的“撕”,这些“斯”的语境义和句法功能虽然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是“撕开,撕裂,撕开撕裂的东西”的本义或引申义。

关键词:古文 《诗经》 斯 动词 代词

对《诗经》的解读自汉至今,自是浩如烟海,关于《诗经》是“古文”诗,也没有异议。我们都接受《诗经》中的“华”就是后来的“花”;其实,《诗经》中这种情况不止一个,还有“斯”与“撕”、“爰”与“援”、“考”与“拷”、“说”与“悦”等等,虽然它们在《诗经》中的具体状况各异,但后人的阅读体验主要是因为汉字的形体引起的。当然,我们不能排除由于传承的过程长、手段落后、汉字与汉语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给文本本身带来某些“讹变”,但那不是主流。

关于《诗经》“古文”的问题,向熹先生在《〈诗经〉语言研究》中如是说:“《诗经》的情况不是如此。汉初鲁、齐、韩三家诗用汉隶写成,立于学官,称为今文《诗经》。《毛诗》只在民间流传,称为古文《诗经》,其实也是用汉隶而不是六国古文写成。《毛诗》也较多地保存了先秦《诗三百》的某些特点,但不能反映它在先秦的整个面貌。”由此,我们虽然无法确知《毛诗》的用字究竟和其他三家有什么不同,但至少我们知道《毛诗》因其“古文”面貌,而与其他三家不同,应该就是这些不同带来的汉字形体的差异。

这里我们要说“斯”。将“斯”还原回“古文”时代,使用“斯”的本义“析”后,我们会对《诗经》的语言面貌产生新的认识,回到“诗”的时代,体味其质朴而又生动的上古语言风貌,与“诗”共乐。

《说文》斯:“析也,从斤,其声。”作为使用“古文”汉字的《诗经》,一直以来,其“古文”特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对《诗经》词的解读以“凑足音节”为理据,结果出现了一个“斯”具有动词、代词、语助词和语气词等多种用法,由此导致对诗意的错解,例如:“螽斯羽,诜诜兮”,通常认为“螽斯”是名称,那么这个句子的谓语就落在“羽”上,就会说“羽”是名词用作动词,由此,“斯”就是句中语气助词,凑足音节的,但怎么解释“斯螽”呢?

《诗经》中有95个“斯”,其中“新庙奕奕,奚斯所作。”(宫)的“奚斯”是人名。另外94例“斯”的用法可以分为三种功能:一种是做谓语中心词,有41例:带宾语的 26例,不带宾语的15例;一种做修饰成分,有33例:做状语的23例,做定语的10例;还有一种是“斯”作名词性中心词,有20例。《诗经》诗句中这94个“斯”,句法功能和语境义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其语境义都是从“斯”的本义“析”引申出来的,是实词,不能看作是语助词、语气词或代词。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墓门)的“斯”做动词,是没有异议的,另外93个“斯”是怎样的存在状况呢?在此,我们选取几个常见的用法,逐一辨析。

“斯螽”与“螽斯”

“螽斯羽,詵诜兮(螽斯)”,“螽斯羽”之“斯”通常解作“语中助词”,但假如把“斯”还原回古文“斯”的意思,这就是个主谓结构,“斯”是谓语中心词,意思是螽在用腿摩擦翅膀,“羽”在上古汉语是“昆虫的翅膀”,不是现代汉语中的“羽毛”的意思,是个象形字。与“螽斯羽”相类似的,像“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如斯飞”(斯干)。这里,我们较容易接受“如斯翼”即“像用爪子整理翅膀”,“斯”即“整理”;“如矢斯棘”即“像箭穿过荆棘”,“斯”即“穿过”;但“如鸟斯革”是“像鸟啄理翅膀”就比较难,因为“革”在现代汉语中的意思很抽象,但从《毛传》:“革,翼也”,我们知道“革”的意思变化很大,如果我们知道“革”的上古义,那么“斯”是谓语中心词“啄理”就不难了;“如斯飞”是“像野鸡展开飞翔翅膀”。这些“斯”都是动词,是谓语。

“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斯螽”是定中结构,“斯”是定语,意思是 “用腿摩擦翅膀”的“螽”,相似的例如“草虫,阜螽”(草虫)之“草虫”“阜螽”,这是《诗经》的一种定中结构,“路车”“乘马”“鸣蜩”也是这种结构。现代汉语中的“跳绳”“走鬼”“跑车”依然是这种结构。而且,把“斯螽”之“斯”说成近指代词,在语义上不合逻辑,我们知道近指代词是对前文内容的复指,前文没有提及,复指何来?“这”只螽动股,“那”只螽就不动?

“斯首”“斯”与“斯容”

“斯”有没有“白”的意思呢?

看各种通行注本,“斯首”“斯”与“斯容”中的“斯”会解释为“白色”“精致”之意,具体呈现为:“有兔斯首,炮之燔之。”(瓠叶)斯,白也。“彼疏斯,胡不自替”。(召)斯:精米。“我客戾止,亦有斯容。”(振鹭)斯容:洁白之容。

如果把“斯首”解为“白头的兔子”,那么,当我们读诗的时候会想“白头的兔子”就“炮之燔之”,黑头的就不?不合逻辑,事实上是:“斯首”“斯”都是动宾结构,“有兔斯首”即“给兔子去头”;“彼疏斯”的“疏”是谓语中心,“彼疏斯”是说周幽王任用的那些人,尸位素餐,这里是比喻;“斯稗”具体是指加工“稗”,“稗”本身不是精米,是一种谷物,“斯”过的“稗”是精米,但“彼疏斯,胡不自替?”这是说“既然不干活,还不赶紧主动辞职?”

但“亦有斯容”是“斯螽”类定中结构,即“斯过的容”,释为“有此洁白之容也”是合理的,是引申义,现在某些地方还有“绞脸”的风俗。

“何斯违斯”没有疑问

由于“何”在《诗经》中的用法,导致我们会误解“何斯违斯”的真正含义。

“何斯违斯”被看作疑问句,问题主要出在“何”上,《诗经》中的“何”有动词和疑问代词两种用法,例如:“彼候人兮,何戈与。”(候人)“尔牧来思,何蓑何笠,或负其糇。”(无羊)

这些“何”都是动词,没有异议。《说文》何:儋也。“何”首先是动词,然后才假借为疑问代词。“何斯违斯”里的“何”解为“担、负”之义是合适的,是两个谓词性偏正短语连用,字面意思是“拿起这个放下那个”,抽象意思是“辛苦劳作”,和“恩斯勤斯”(鸱)是相似的,“恩斯勤斯”是“各种关怀照顾”。

“何斯违斯?莫敢或遑”的标点应该是:“何斯违斯,莫敢或遑。”这是陈述句,“拿起这个,放下那个,不敢有丝毫懈怠”。这是《诗经》中的以“斯”为中心词的状中结构。

“斯”是动作的早期状态

“斯”放在动词的前面,修饰描绘动作的发生发展状态,主要是“开始”义,张玉金《西周汉语代词研究》(第261—269页)中关于“斯”的部分认为:“斯”做代词可以做状语,训释为“如此”。从语境看,这种用法是使用了“斯”的开始状态,但还没有“撕”的意思,例如:

“婉兮娈兮,季女斯饥。”(候人)“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小宛)“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葱珩。”(采芑)“思无疆,思马斯臧。”()“式月斯生,俾民不宁。”(节南山)

这些“斯”说的都是“斯”后的动作“开始”了。

有一例例外:“朋酒斯飨,曰杀羔羊。”(七月)“朋酒”是“摆在一起的酒”,“斯飨”是“举杯”,“斯”就是把“摆在一起”的酒杯分开。

从现代汉语的角度,我们说是副词,但从上古汉语看,这种用法应该是“连动结构”的一种发展,或者是现代人对上古连动结构的一种误解。

“斯”是受体的形态或结果

《诗经》中除了“斯螽”“斯容”外,还有“斯言”两例,“斯石”“斯干”“斯寝”“斯男”“斯所”“斯士”各一例,它们都是以“斯”做定语的名词性偏正结构。杨合鸣《诗经句法研究》认为“斯”是可以做定语的,只是,他认为这个做定语的“斯”是代词,代词做定语没有问题,但是其词义太抽象,失去了“斯”作为动作义实词的形象义。例如:“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抑)“斯言”与“慎尔出话”对比,可知是“说出去的话”的意思,要是认为“斯”是代词的话,就没有了“说出”的形象色彩,而且作为近指代词的“斯”是没有依托的,近指代词是对前文内容的复指。

“斯石”是小石头、打碎的石头,与“维石”相对,例如:“有扁斯石,履之卑兮。”(白华)“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节南山)“维石”即“大石头,整块的石头”。

“斯干”是河的两岸:“秩秩斯干,幽幽南山。”(斯干)

“斯寝”是分开睡:“下莞上簟,乃安斯寝。”(斯干)根据文义可知,以前是兄弟共寝,“筑室百堵”之后,兄弟就“斯寝”了。

“斯所”是分得的地方:“申锡无疆,及尔斯所。”(烈祖)

“斯男”即孤儿:“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思齐)

“斯士”即流浪的,离开家的士:“古人之无,誉髦斯士。”(思齐)

这些“斯”在具体的诗句中,意思虽然不尽相同,但都没有脱离“斯”的基本义“析”。

“斯”是一种存在状态

我们知道,汉语在发展的过程中,词汇不断丰富,上古漢语的词汇还不够丰富,“斯”在《诗经》中除了做动词外,还可以做名词,是动词“斯”动作结果的比喻义,“斯”是“从母体或群体上分离出来的个体”,与“母体”“整体”相对。现代汉语中有各种器物的精细称谓,但在《诗经》中还没有,这应该是上古汉语词汇的基本面貌,即那时候的汉语还没有为一些很细致精微的描述造出专门的词,我们知道“树”的集体概念是“木”,柳树是“柳”,那柳树上的枝呢?现代汉语有“柳条”“柳枝”“柳丝”,《诗经》说是“柳斯”,展示“斯”的结果义。粤方言的“肉碎”,就是一个这样的语言事实,如:“鹿斯之奔,维足伎伎。”(小弁)这里“斯”就是脱离群体的鹿,“之”是取独助词。

从以下诗文可知“人斯”的“斯”不是语助词:“彼何人斯?其心孔艰。胡逝我梁,不入我门。伊谁云从?谁暴之云。二人从行,谁为此祸?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云不我可。”(何人斯)从后文“二人从行”可知“人斯”是“独行者”。

“弁彼斯”“哀我人斯”“彼何人斯”,这些“斯”都是“斯”的结果,是“脱离群体、母体的东西”。“出此三物,以诅尔斯。”(何人斯)的“斯”稍有不同,语境义应该是“背叛”,“背叛”是从某种状态出离。“萧斯”即“艾蒿的叶”,“露斯”即“露珠”,也没有脱离“斯”的“撕裂”义。

我们今天读《诗经》的时候,对于不同的“名+斯”,会因名词的本质特征不同分别使用不同的词,“斯”即“离群的”,“人斯”即“孤身一人”。这是汉语的过去和现在的对话。

“斯”在《诗经》中不是代词的讨论

“斯”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代词,没有异议,先秦汉语也有这种用法,但《诗经》中没有,我们以当下影响比较大的程俊英本为调查对象,对“斯”作代词的用法进行了全面调查,我们发现,程俊英本只有12例是注做代词的;向熹《诗经词典》认为有31例,但是,向先生的《诗经》译注中,并不直接呈现“斯”的句中意义,只是列举历代注释是怎样的,不好判断他的观点,《诗经词典》使用7例,那么这两家的共同明确标注是代词的有以下5例:“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殷其雷)“申锡无疆,及尔斯所。”(烈祖)“笃公刘,于胥斯原。”(公刘)“朋酒斯飨,曰杀羔羊。”(七月)“匪言不能,胡斯畏忌。”(桑柔)

前文已经对前4例做出了解释,第5例“胡斯畏忌”是一个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式,这个例子首先要了解“匪言”的句法地位,《诗经》有两例“匪言”:匪言勿言,匪由勿语。”(宾之初筵)从语境看,这个“匪言”是主语,是体词性,《诗经》中“X+言”式结构,很多都是体词性,那么,“匪言不能”就是主谓结构,“能”是谓语中心词,从“维此圣人,瞻言百里。维彼愚人,覆狂以喜。匪言不能,胡斯畏忌”中可知,“匪言”与“瞻言”相对,整句的意思是“匪言没有影响力,斯、畏、忌什么?”“斯、畏、忌”是三个同义词连用,表强调,在语义上有递增作用,抽象的意思就是“在乎”;相似的用法《诗经》还有:“已斯亡”(角弓):停止、分开、逃亡。“独斯畏”(板):落单、分开、害怕。

另外两例程俊英本未注,例如:“匪且有且,匪今斯今,振古如兹。”(载殳)这个句子,我们很容易看出“斯”的语法地位是和“匪”“有”相同的,所以应该是谓词;另一例是:“笃公刘,于京斯依。”(公刘)该例和“笃公刘,于胥斯原” (公刘)是相同的,程俊英先生是把“于胥斯原”的“斯”看作指示代词“这”的,我們认为这些“斯”都是谓语中心词,因为它们是古文“斯”。

关于《诗经》中“斯”做代词的问题,张玉金先生在《西周汉语代词研究》中说:“代词‘斯在西周语料中比较少见,共出现二十次,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和状语。”作主语的例子如:“彼疏斯,胡不自替?职兄斯引。”(《诗经·大雅·召》)(“那些人吃粗粮这个人吃细粮”)作定语的例子如:“白圭之玷,尚可磨也;言之玷,不可为也。”(《诗经·大雅·抑》)“维号斯言,有伦有脊。”(《诗经·小雅·正月》)这些用法我们在前文已经给出了辩证,它们都不是代词。

《诗经》中的“斯”没有代词用法,并不影响其他文献中有代词用法,因为“斯”做代词是个假借字,可能与时间、地域、作者等等因素有关,所以《诗经》中“斯”没有被假借为代词的用法。

结语

仔细阅读《诗经》各种注本,对词义的解释缺少对汉语书面语历史状态的关注,比如程俊英版《诗经》译注第379页注释15“不”:“语助词,下句同。”连“不”都可以解释为“语助词”,实在有些匪夷所思。深入《诗经》,我们会知道,《诗经》的语言并未脱离汉语的基本法式,《诗经》诗意带给后人的困惑主要是汉字与汉语关系的困惑。随着社会的发展,汉字有了变化,但《诗经》是“古文”诗,如果没有对汉字的历史发展的认识,把《诗经》的字形与后世的用字习惯混淆,就会产生误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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