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应试”培训,裹挟家长被动参与并成为普遍趋势,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增加了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出了重要部署。为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群众关切,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并经7月6日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提出了四条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规范。必须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法制的轨道予以管理。具体就是要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