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溯
[摘要]就目前来说,我国正处于法学研究的转型阶段,在研究过程中,应以追求功能性以及因果性为目标,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实证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就实证研究对于我国法学研究转型的意义以及其具体的应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法学 案例 实证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对于法学研究转型的主要意义
就目前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法律的研究都集中于立法层面,研究的方法主要依靠逻辑推理以及比较研究,也就是对国外的制度进行研究,便于我国立法时进行借鉴。这样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模式的立法研究已经导致了中国法学研究和教育出现一个有趣的问题,也就是研究著作以及教学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国外内容,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中国法”。就商法学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曾在其颇受好评的教材《公司法论》中说到:“我经常与遇到学生这样的提问,学生说我讲的基本上都是与国外相关的公司法。还有的学生直接说我讲的美国公司法,实际上,经过调查可以发现,目前我国所拥有的公司法中,以中国法为主题的内容相对较少,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包括王宝树教授和崔勤之教授的《中国公司法原理》。基本上大多数的教科书名称都是较为笼统的公司法,便于收录外国法的内容。
二、对于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
(一)案例研究
從本质上来讲,案例研究作为对法学的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其研究路线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即个案研究以及案例统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