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才 福
(山西新世纪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12)
近年来,已建成运营高速公路在多雾路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在设置有特长隧道、长隧道、桥隧连接路路段时,极易产生小气候,形成团雾。因此多雾路段的安全性设计应根据该类路段的安全性特点,有针对性的分析其对驾驶人员的影响,并从主体工程、安全设施等方面,对施工图纸在安全性设计方面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由于大雾使光线发生散射,并能吸收光线,视物能见度下降,致使驾驶员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降低了驾驶员视距,导致驾驶员对车距、车速判断失误。同时大雾降低了人的视觉深度,让驾驶员看到的事物比较模糊,对交通标志、道路设施等识别产生困难,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大雾使驾驶员心理造成紧张感,根据相关研究发现,有70%左右的驾驶员在进入雾区时心理过度紧张,有85%左右的驾驶员在雾天开车易驾驶疲劳,有87.5%驾驶员驾驶姿势会发生变化。
高速公路应采取当地居民沿线走访,在路基工程施工期间重点观测等方式,确定雾区路段。高速公路雾区路段应统筹考虑主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设计内容,形成系统的安全性设计方案。
设置雾区路段公路气象站,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并将数据传输到信息中心。雾区路段监控系统应能对雾的情况以及道路上的交通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提供相关的预警信息,通过积极的引导以及对交通的有效控制,对突发的异常情况能够快速地响应,消除不利影响,最终达到保障雾区路段行车安全与畅通的目的。建议在海拔高度较高的(1 500 m以上)路段设置公路气象站,配备相应的气象监测设施并实时传送到控制中心。
1)雾区起点专用警告标志:在雾情多发地区设置警告标志,提示驾驶员注意雾情,谨慎驾驶。如“前方进入常年雾区”“多雾路段,注意安全”“前方有雾,减速慢行”“前方有雾,保持车距”“前方有雾,禁止超车”等警告标志。
2)在高速公路各互通立交入口收费站前配备移动式警告标志,如“前方有雾,减速慢行”“前方有雾,禁止通行”“xx路段有雾,减速慢行”等。
3)雾区路段服务区、停车区入口标志宜辅助使用主动发光诱导设施,主动发光诱导设施为黄色,在大雾时启用。
4)高速公路出口预告标志应视能见度水平予以加密,雾区路段出口预告标志增加3 km预告。服务区和收费站预告标志增加3 km预告,停车区预告标识增加2 km预告。
5)雾区路段宜设置专用的雾区路段速度提示标志和标线,半圆形车距线间距为50 m。
6)雾区路段车道边缘线宜采用振动标线或设置路肩震动带。
7)有条件情况下,雾区路段标线突起,路标宜采用主动发光突起路标,主动发光突起路标宜采用黄色光源。
8)高速公路雾区设置可变限速标志,一般天气情况下显示路段正常限速值,有雾时,根据能见度大小,分级显示雾区限速值,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部分可变限速标志可以显示汉字,可交替显示“多雾慢行”“打开雾灯”等文字信息。有条件时,可利用门架式可变信息情报板发布雾情信息。一般设在隧道入口、互通立交入口路段。
雾区路段应重视视线诱导的设置,统筹主动发光诱导设施和被动反光诱导设施的设置。
1)高亮度级反光轮廓标。雾区路段宜全线安装轮廓标,在中央分隔带和路侧护栏上安装高亮级反光轮廓标,路侧使用白色,中央分隔带使用黄色,主线不小于24 m间距布设,互通匝道按4 m间距布设。
在雾区,轮廓标设置距离可适当加密,其尺寸可适当加大,例如采用φ100的圆形反射器,并将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的立柱上,可以增加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的视线诱导效果;也可以将圆形反射器通过支架安装在波形梁栏板的上缘。
2)雾灯。雾灯一般布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它能在雾情发生时为驾驶员提供一条清晰、连续的光源线条标示道路边缘,提供及时有效的远程智能交通引导,警示车辆控制车速,提高雾区行车的安全性。
3)主动发光诱导设施。根据JT/T 2012—68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征求意见稿),主动发光装置是一种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用于在雾天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诱导在途车辆安全行驶以确保和改善行车安全水平(按照特定间隔连续安装的若干雾天行车安全诱导装置,借助通信链路及其本身自带的控制器可以组成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系统)。可根据不同的交通与环境条件或交通管控需求,为驾驶人提供道路轮廓强化、行车主动诱导、防止追尾警示等行车安全服务功能。
按特定间隔连续安装的若干诱导装置,在诱导系统的统一控制下,黄色发光显示单元为常亮、同步闪烁、防止追尾警告工作模式。
防止追尾警示:当有车辆通过公路左右两侧成组设置的诱导装置所形成的检测断面时,会触发上游(来车方向)若干组诱导装置的红色发光显示单元点亮,形成红色警示区间来提示前方车辆存在以及前后跟驰车辆的安全行车间距,此时,其他诱导装置的黄色诱导灯同步闪烁;当车辆向前行驶经过下一组检测断面时,红色警示区间会与车辆动态同步前移,但构成红色警示区间的诱导装置组数保持不变。红色警示区间的长度最短不宜小于40 m,最长不宜超过100 m。
多雾路段多位于特长隧道、长隧道、桥隧连接路处,上述路段极易产生小气候,形成团雾。在长大隧道的安全性设计时应结合高速公路雾区路段的特点综合统筹设计,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虑。
1)在隧道出口设置反馈式隧道限速标志,提示驾驶员减速。
2)反馈式隧道限速标志应与隧道前的减速标线、彩色标线等安全设施相配合,以达到较好的使用效果。
特长、长隧道内,驾驶员在隧道封闭的空间内长时间行驶会感到烦躁,对自身车速的敏感程度会降低,加上趋驶效应的作用,车速会越来越快,这对隧道内和隧道出口的交通安全不利。
1)建议在部分特长、长隧道内设置控制车速标志和反馈式隧道限速标志,提示驾驶员时刻注意行车速度。
2)对于连续下坡中的特长、长隧道,建议在隧道内设置提示标志,如“连续下坡隧道,请控制车速”,及时提示驾驶员控制车速。
加强对高速公路多雾等特殊路段的驾驶人员影响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性设计建议可以提高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质量,同时可以给项目后期运营和养护工作带来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构建安全、舒适、优美、和谐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