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筱柏 赵 霞
(石家庄铁道大学 河北 石家庄 050043)
乡贤文化植根于农村社会土壤,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农村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乡贤就留得住乡愁,没有乡贤就留不住乡愁,没有乡愁。”乡贤文化不仅凝结着百户千家的精神信仰,也承载着无数乡民的情感寄托。历史上,中国广大农村有长期乡绅自治的传统,积淀了丰厚而久远的乡贤文化,成为维护和稳定农村秩序举足轻重的力量。乡贤泛指乡中贤德之人,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享有较高地位和影响力的人,如告老还乡的高官、耕读故土的读书人、年高有德的耆老等。乡贤地位崇高、责任重大,能够参与地方事务决策、监督基层政府运作、调节社会矛盾,并通过兴办义学实现地方文化的代际更新,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人才。
中国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国家正式的行政机构管理只到县一级,这就为农村社会的自我管理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使得乡贤参与农村治理成为可能。在农民眼里,乡贤们知书达理,代表着相当的道德权威与文化权威,也就拥有对传统社会评价标准做出解释并进行实际评价的权力。乡贤是中国农耕时代延续文明、维系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社会角色,是传统农村社会中的管事,关注农村社区的公共利益和事业发展,是具有社区自治组织的地方领袖。
费孝通说,农村社会中的绅士“可以从一切社会关系,亲戚、同乡、同年等,把压力透到上层,一直可以到土皇帝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