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电视媒体应对突发性灾害报道的思考
——以盐城广播电视台“6·23”阜宁龙卷风救灾报道为例

2018-04-01 20:41:29张婕
视听 2018年3期

□张婕

在我国,有关地震、传染病疫情等各类天灾人祸以及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新闻与信息的发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由国家指定的部门统一发布,新闻传播媒体不得擅自报道,以保证新闻与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因媒体报道而产生不实传闻,影响社会安定与秩序,给公众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

但是在突发性灾害发生之后,出于高度关注心理的民众急于从媒体获取关于突发灾害的各种信息,此时会出现庞大的信息缺口。而率先填补这个信息缺口的新闻媒体,则会在突发性灾害事件发生后极为短暂的信息稀缺时间内,利用发布相关报道而获得大量的关注。在报道本地突发性灾害时,地方媒体因地理上的接近性而更具报道时效性方面的优势。与此同时,灾害报道的内容具有阶段性和延续性,地方电视媒体在追踪灾害的不同阶段的发展状态方面,也具有极大的优势,可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体现出地方媒体对于所管辖属地民众尤其是受灾地区民众的人文关怀。

2016年6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射阳部分地区出现强雷电、短时降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灾害共造成99人死亡、846人受伤,后经专家确认6·23阜宁龙卷风为EF4级,风力超17级。面对此次重大灾害性事件,能否做好此次突发性灾害应急报道,成为摆在盐城地方电视人面前的一份沉甸甸的考卷。

一、紧扣时效性原则,重大信息权威发布

新闻的时效性指事实发生与作为新闻事实发生之间的时间差,报道的时间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越近,新闻价值也就越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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