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会风险评估建设研究

2018-04-01 22:43:21齐高龙
实事求是 2018年6期

齐高龙

(山东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 即墨 266237)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与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是新时代政府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和机制,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1]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将社会风险评估纳入到行政决策的程序之中,强调“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2]由此可见,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是新时代条件下,党和国家应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民主高效的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是政府由“主导型”向“服务型”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任务。

一、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原则设定

1.以法规政策为评估的实施依据。所谓社会风险评估就是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目前,实施风险评估的主要原则是风险评估的实施应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相符合,以国家提倡的法律规范为原则设定依据和基准标尺,以此确保社会公众公共利益的合理合法化,保证民众的利益诉求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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