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法中的片面共犯

2018-04-02 10:10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期
关键词:教唆犯片面共犯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 湘潭 411105)

浅析刑法中的片面共犯

吴靖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在我国关于片面共犯理论上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基于行为共同说的立场,持肯定说的学者认为应该承认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而基于犯罪共同说的立场,否定说则主张否认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但是笔者认为,应肯定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存在于片面共同正犯、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帮助犯。

片面共犯;共同犯罪;片面帮助犯;片面教唆犯;片面共同正犯

一、片面共犯的概念和成立范围

(一)片面共犯的概念

何谓片面共犯?根据马克昌老师的定义,刑法中的片面共犯,即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共同行为人的一方具有与他人共同犯罪的故意,并且实施了协力于他人的犯罪行为,但是他人却不知其给予帮助,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形。片面共犯的典型是在他人追杀自己的仇人之际,在被害人逃跑的路上设置障碍,而使得他人顺利追上并杀死被害人。

我国现行刑法虽然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它不承认所谓的片面共犯,但是该条并不否认片面共犯现象的存在。首先,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故意”并不必然等同于参与者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其次,我国刑法中有主犯和从犯的规定,有些学者认为如果肯定片面共犯的存在,就会造成在一个犯罪中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的局面。但其实在这种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的场合下也是可以进行定罪处罚的。

(二)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

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是指片面共犯存在于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何种共犯形态中。关于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对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共同犯罪持肯定说的学者又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在学界主要有四种看法:1.片面教唆犯、片面帮助犯和片面共同正犯;2.片面帮助犯和片面教唆犯;3.片面共同正犯和片面从犯;4.片面从犯。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认为片面教唆犯、片面帮助犯和片面共同正犯都成立共同犯罪。

片面教唆犯是指在实行犯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使其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的教唆犯。关于片面教唆犯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刑法学界同样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肯定说认为,片面教唆犯是用暗中唆使的方法使他人产生犯意,在教唆过程中被教唆者并没有认识到他人在教唆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而是在教唆下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了犯罪心理,在尚未察觉到被教唆时就成为了教唆的牺牲品。与此截然相反的否定说则认为,在片面教唆的情形下,被教唆者根本不知道有人在教唆自己犯罪,就谈不上自己实施犯罪的意图是由他人引起。

片面帮助犯是指帮助者基于帮助的故意而实施了帮助行为,但被帮助者不知道有该帮助行为而实施犯罪的情形。片面帮助犯成立共同犯罪,这为所有肯定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者所承认。片面帮助犯是较为典型的片面共犯,也是引发片面共犯理论的事实根源,最早关于片面共犯的争议即是对片面帮助犯的争论。片面帮助犯存在与否的争论还是集中在双方缺乏意思联络是否影响其成立。

片面共同正犯又称片面实行犯,是指在其他实行犯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合其实施犯罪的实行犯。持肯定说的日本学者通常以行为共同说出发,认为既然不要求共犯之间存在共同故意,因此片面共同正犯的情形是存在的。我国也有学者肯定片面实行犯的存在,认为教唆犯、帮助犯、实行犯都可能成立片面共犯。以共同犯罪追究片面共犯的刑事责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的必然结论,也是责任主义的当然要求。

二、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理论争议

关于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学界有两种争锋相对的观点,即肯定说与否定说。肯定说与否定说的争论焦点在于对犯罪故意的不同理解。准确地把握作为成立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的“共同犯罪故意”的含义,是合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肯定说

按照行为共同说的理论,共犯关系的发生,仅有双方的共同行为即可,共同犯罪的成立无需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的意思联络为条件。因此,该理论扩大了共同犯罪的范围,肯定了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补足了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不能解释片面共犯的这一点。由此可见,肯定说承认片面共犯,这主要是基于行为共同说的立场。肯定说认为,全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典型形式,片面共犯则是其特殊形式,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片面共犯是指他人有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起到帮助作用,但本人却不知道他人给予帮助的情形。

笔者十分赞同肯定说的观点,认为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作为刑法理论的研究固然要立足于现行刑法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受现行刑事立法规定的束缚。我国刑法虽然并未有关片面共犯的明确规定,但从各方面综合考量,承认片面共犯与我国刑法关于共犯的规定并不相悖,符合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片面共犯可以包含在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中,意思联络是多种多样的,片面共犯人认识到其是和其他犯罪人在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持希望或放任的心理态度,主观上具备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二)否定说

基于犯罪共同说的立场,否定说认为,所谓的片面共犯,其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根本不成立。对此,他们提出了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共同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来源于其行为的整体性,该整体性来自于各共犯人的行为相互配合与协调,而行为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则取决于各共犯人主观上的意思联络;

第二,“片面共犯”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必须具有两人以上的行为主体,而片面共犯中则实际上只有一方是共犯,另一方不是共犯,而是单独犯罪。所以,承认片面共犯就意味着承认了“一个人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第三,如果承认片面共犯,则对片面共犯人的处罚在法律上将无法适从,甚至出现混乱,而且还可能与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原则相悖。

片面共犯否定论者基于犯罪共同说,坚持共同犯罪的主观联系必须是双方面的,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矛盾。

三、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的理由

笔者认为,应该肯定片面共犯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十分赞同肯定说学者的观点。理由如下:

其一,片面共犯行为是生活中的一种客观现实存在,有其自身质的规定性。片面共犯的本质在于片面共犯者与他人的行为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了危害。

其二,肯定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会放纵犯罪。

其三,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着普遍的联系,它们都可以通过一定的中介产生相应的联系。共同犯罪便是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犯罪人之间产生联系的,这种联系既可以是单方面的,也可以是双方面的。如果这种主观联系是单方面的,便可以成立片面共同犯罪;如果是双方面的,便成立完全的共同犯罪。

[1]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方琦,曾俊,乐冰.浅谈刑法中的片面共犯的成立[J].商界论坛,2012,(21).

[3]张建伟.片面共犯问题研究[J].商界论坛,2012,(22).

[4]侯帅.片面共犯成立范围研究[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3):27.

吴靖,湘潭大学法学院2016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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