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伦理学观照

2018-04-03 14:39刘敦俊
商洛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空心化伦理学伦理

刘敦俊

(商洛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商洛 726000)

学界对农村空心化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成果众多。但在众多的研究成果形成以后,现实中的“农村空心化”现象及其引起的社会次生问题依然较为普遍的存在。这种情况说明,此前研究成果众多但无法摆脱低效性嫌疑;而来自于自然科学或非伦理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工具,是造成低效研究最具可能的原因。在“农村空心化”及其社会次生问题的研究领域中,伦理学工具相对于其他学科工具具有明显的优势,然而这种优势工具在此前的研究中一直被忽视。

“农村空心化”概念的前身是“聚落空心化”,早期的农村空心化研究则始于地理学界。早期的研究者从地理学角度入手,把“空心村”看作一种经济地理现象,并提出典型的地理学概念“聚落空心化”,着重分析“人走屋空”的成因和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其中,刘彦随等着眼于乡村地域系统的综合性、动态性,深入探讨农村空心化生命周期、空心化村庄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模式;既为乡村地理学深化学科发展的理论与方法创新提供了新机遇,也为面向国家战略需求、推进空心村整治模式示范与机制政策创新开辟了新途径[1-2]。崔卫国等以河南省郸城县为例,利用问卷调查数据和深度访谈资料,对我国重点农区农村空心化的基本特征、形成机制和调控策略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到了系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良好基础[3]。

一、非伦理工具在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方面呈现的基本特征

近三年来,学界对农村空心化的研究成果数量众多。在万方数据网以“农村空心化”为篇名,共搜索到2015—2018年形成的学术论文557篇。按照万方数据网的学科分类,557篇论文中经济类126篇,社会科学类42篇,政治学类50篇,文化教育类20篇,工业技术类11篇、农业科学10篇,其余论文零散分布在由“万方”认定的其他学科领域中。

通过对早期与近三年研究成果的研读和比较可以发现,国内对农村空心化问题的研究,其研究工具呈现出如下特征。

第一,研究工具的种类从单一向多样化演进。对“农村空心化”的最早的研究表现为地理学对“聚落空心化”的研究;“农村空心化”替代“聚落空心化”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多种社会科学方法才纷纷涉足于农村空心化研究领域。经济学研究方面,由于经济地理等交叉学科所提供的研究方法的支持,经济学对农村空心化的研究涉足较早,成果众多,如张明斗[4]、孙晓鹏[5]等。社会学方面,如薛维然[6]、张丽凤[7]认为,为解决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应从社区建设机制、发展农村社区经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功能和社区文化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设计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策略。

第二,研究工具质性由自然科学向人文社会科学演变。研究工具质性的演化,使得相关研究呈现明显的阶段性。2011年,政协委员焦家良在其两会提案中首次使用“农村空心化”的提法。以此时点为界,“农村空心化”研究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对应的时间区间为20世纪末至2010年。在这一阶段,研究者尚未形成具有共识性的“农村空心化”概念,而是普遍使用“聚落空心化”的提法,研究对象为依靠自然禀赋形成的、具有原生性特征的聚居地,即“聚落”。所以,在该阶段中,具有自然科学属性的地理学当然地成为“聚落空心化”研究的主要方法。刘彦随认为研究农村空心化是乡村地理学的天然职能,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2]。第二个阶段对应的时间区间为2011年至今。在这一阶段上,“农村空心化”取代了“聚落空心化”的提法,然而这种取代却并不具有逻辑等价性,“农村”和“聚落”在学术研究的严谨语境中,二者的实质意指差异明显。毫无疑问,相对于“聚落”,“农村”是具有高度组织化特征的社会形态。这意味着,此项研究已经可以接纳具有社会科学属性的研究方法和工具。实际情况表明,2011年后农村空心化研究成果颇丰,而其研究工具多属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

值得注意的是,以“摘要”含“伦理+农村空心化”为搜索索引,使用万方数据系统在全部文献中进行无年限检测,得到1篇论文,即高振岗撰写的《执政伦理建设中农村党员主体地位保障机制研究》[8]。同时,以篇名含“农村空心化”为搜索索引,使用万方数据网检测系统,对伦理学权威期刊《伦理学研究》的近5年文献进行搜索,显示搜索结果为0条。由于搜索索引设计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上述搜索结果未必能够精确反映《伦理学研究》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但却可以认定:《伦理学研究》正面研究农村空心化问题的文献极少。

二、非伦理工具在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方面的缺陷

对农村空心化的研究,先行的研究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推出了丰富多样的成果,产生了不少对后续研究者富有启发的观点,但是,由于绝大多数研究者使用的研究工具并不具有伦理性,非伦理学科的工具局限引起了某些研究误区和盲点。

(一)非伦理研究工具无法找到农村空心化的深层原因和本质

非伦理工具已经找到的农村空心化的原因,不外“人走屋空”和“贫困”两种,不过这两种原因并非农村空心化的深层原因。

1.“人走屋空”因及其浅表性缺陷

中国食品工业总产值从百亿元级到万亿元级的背后,是众多功勋人物、领军人物孜孜以求、攻坚克难的不懈努力,是众多食品企业争创百年老店、力求让消费者满意的永恒追求。

对于农村空心化,早期的研究者将研究对象确认为“聚落空心化”,研究目的确定于物质形态资源的充分利用上,成果中的基础数据只涉及“土地”“房屋”等“物”的因素。刘彦随是农村空心化问题早期研究的代表性人物,他最早使用“聚落空心化”的提法,也曾对农村空心化进行抽象定义。他认为,农村空心化是指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农村人口非农化引起“人走屋空”以及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向外围扩展。导致村庄用地规模扩大、原宅基地闲置废弃加剧的一种不良演化过程[2]。这个定义显示,地理学学者视野中的“聚落空心化”无非指一种由农村房屋空置引起的土地资源低效使用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研究的重点是地理学意义的“聚落”即村落的物貌物态,出发点为保护农村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可见,早期研究者找到的农村空心化的原因是“人走屋空”。这类学者除刘彦随外,还有崔卫国、程连生等。

严格地讲,被此前研究者笼统使用的“人走屋空”反映了农村空心化的两个不同层面的原因,并非只表达了农村空心化的一个原因。相对于农村空心化,“屋空”具有原因属性;相对于“屋空”,“人走”具有原因属性——“屋空”成为“人走”的结果。作为农村空心化原因的“人走”相对于同为原因的“屋空”,实属较深层的原因。可见,“人走屋空”外显为平行概念的逻辑形式,实则为假言命题的逻辑形式。不过,由于“人走”和“屋空”之间的因果联系直接而且显见,所以,在农村空心化问题的早期研究中,忽略这种显见的因果联系仍然是可行的。

原因相对于结果具有多层次性。任何可以被“为什么”问题追问的结果都是原因,但属浅层原因,真正的深层原因不可追问。很明显,“人走屋空”因是可以被追问的,如“为什么会出现人走屋空现象”,所以,“人走屋空”是农村空心化极其浅表化的原因。将“人走屋空”视作现象或结果,并追问“为什么会出现人走屋空现象”,才有可能真正触及农村空心化的根本原因。但是,由于非伦理学科的工具局限的存在,使用非伦理工具的研究者在其学科领域内都无法回答“为什么会出现人走屋空现象”这一追问,或者即便进行追问且获得答案,但答案也不可能揭示“人走屋空”内在动因。反过来,如果有研究者的答案揭示了“人走屋空”的内在动因,那么他使用的研究工具必然不具有地理学或者其他社会科学属性。

2.“贫困”因及其虚假性缺陷

当然,在地理学者的研究之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领域的部分研究者也曾试图找到“人走屋空”的原因,他们认为“人走屋空”的原因在于“贫困”,即认为:农民出走农村是为了脱贫。陈池波等提出了“培育职业农民”的破解办法,其实就暗含了“部分农民因半失业而致贫”的逻辑前提[9]。张丽凤等认为,为解决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应发展农村社区经济[7]。“发展农村社区经济”同样默认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村人口贫困的前提性命题。另一类则直接以探寻农村空心化原因为目的,付家鹏[10]使用经济学、社会学的方法分析论证后,得到结论:“致富”是造成农村空心化的原因。

从表面上看,“贫困”因是更加深刻的农村空心化的原因,它能够回答“为什么会出现人走屋空现象”的追问,能够克服“人走屋空”因的浅表性缺陷,但是它无法回答来自于历史和现实的质疑:在我国贫困人口逐年减少的前提下[11],农村空心化现象却依然普遍存在;反观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我国社会尚未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市场经济所包容和认同的逐利机制已开始发挥作用,但却并未出现大面积存在的农村空心化现象。“贫困”因无法解释这种现象。事实证明,“贫困”与农村空心化相关性很弱,脱贫不可能是“人走屋空”的始基动因,“贫困”是一个虚假的原因。

总之,地理、经济、社会、政治学、教育学等非伦理工具研究只能把农村空心化理解为农村空间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等物质资源利用的乱序现象。非伦理学科受学科对象、目的等内在规定性的局限,无法研究“人走屋空”中“人走”行为赖以产生的心理品性和内在动因,因此也无法找到农村空心化的最深层原因。

(二)非伦理研究工具无法找到解决农村空心化次生社会问题的有效方法

真实的原因是有效、对症的方法产生的前提。非伦理研究工具既然无法找到农村空心化的根本原因,也就必然缺乏有效治理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社会问题的手段:

第一,一切立足于“物”的研究,都源于“效益”等经济性目的的追求。关注于“物”的因素的地理学,以农村土地资源、空间资源整合与高效利用为研究目的,因其研究工具局限,无力也无意关注由“人”的因素引起的社会次生问题。

第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的方法设计在于帮助农民致富,具体手段包括运用项目扶贫、发展社区经济等。但是,让农民富裕起来,并不能遏止农村空心化,因为人的财富的欲望是无限的。很明显,如果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无法限制人的财富欲望,无法向农民输入“贪欲无限是错误的”观念,那么,农村空心化仍将继续恶化。毫无疑问,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就其工具特有的属性和研究对象的规定性而言,它们无法做到这一点。我国农村空心化治理实践也表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为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了大量的手段,但在实践中收效甚微。

第三,教育学作为人文类学科,关注于人及由人引起的其他社会问题。所以,教育学有可能成为最有能力揭示农村空心化实质,并提出有效解决其次生社会问题的工具。然而,毋庸置疑,教育本身只是一种纯技术工具,回答了“用什么教育”问题之后,教育才具有实质性。已有的研究成果显示,使用教育学工具的研究者所提倡的教育其实是农民职业教育,即针对农民的以农经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9,13]。试图通过农民职业教育,从而达到治理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社会问题的目的,这种思路显然是不可取的。首先,从教育内容看,这种治理方法注定低效甚至无效。以农经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农民教育,使得职业教育手段无限接近于技术扶贫手段。前文已对“扶贫”进行了分析,认为“让农民富裕起来,并不能遏止‘农村空心化’,因为人的财富的欲望是无限的(来源于前一自然段——作者注)”。其次,从教育目的看,这种方法缺乏伦理正当性。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民安居农村。它试图通过对农民身份的强行甄别、确认,将农民固定于农村,等价于“你是农民,你不能走”的行政命令。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这种做法对农民极不公平。

三、伦理学工具在农村空心化研究领域的适用性

伦理学有实证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之分,本文所指则是在伦理学史上经久不衰、流行于当代的规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后简称为“伦理学”)内部也存在派别细分的问题,但总体看来不外乎以下三种类型:第一,以研究善恶即道德价值问题为重点,从而形成的道德价值论;第二,以研究道德“应当”即道德义务为重点,从而形成的道德义务论;第三,以研究个人品德养成即个人道德行为决定为重点,从而形成的德性论或美德论[14]。伦理学内含的三种类型,价值论或义务论抑或德性论均可成为农村空心化研究的适当工具。

在农村空心化过程中,大量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成为农村的留守者,说明非农化农民群体对“廉耻、荣辱、是非”等道德价值判断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伦理学对此应该有自己的解释和态度;伦理学的德性论以研究道德行为与心理品性之间的相关性为主要任务,也使伦理学在探究农村空心化的深层原因时成为优势研究方法——伦理学也有能力对农村空心化予以解释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近三年运用伦理学方法研究农村空心化现象的学术成果极少。高振岗的研究目的并不在于农村空心化问题的治理,而在于寻求农村党员的主体地位的保障;高文中提及的“农村空心化”,是为了说明此项研究的背景,凸显此项研究的意义,仅仅只是显现“确保农村党员的主体地位”紧迫性、必要性的因素[8],所以,该文实际并非一篇以“农村空心化”为研究对象的论文。

(一)伦理学是探求农村空心化深层原因的适当工具

对农村空心化深层原因的探求实质上已经变成了对“人走屋空”原因的追究。非伦理学工具将“人走屋空”视为农村空心化的原因,但在伦理学的研究视阈中,不仅“屋空”是结果,导致“屋空”的“人走”仍然是有待追究的某种原因的结果;对“人走屋空”原因的纵深追究,则是伦理学工具的优势和强项,非伦理工具力不能及。

具有价值论属性的道德价值排序理论,便是揭示“人走”原因的适当工具。道德价值排序理论认为,在一系列含有道德价值的规范中,人的行为总是受到价值排序靠前或者排序优先的道德规范的制约,也就是说,在两种道德价值具有可比性时,人总是选择自认为价值更大的道德规范,并将之付诸行为和实践[15]。伦理学的价值排序理论适合于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工具与问题之间具有高度一致性和吻合度。运用该理论分析“人走”——农民出走农村的原因,可得出的结论是:农民出走农村是由其道德价值排序造成的。

农村空心地区的老人和儿童问题,涉及中国传统的慈孝伦理;“富足”则是改革开放以来遽然被放大的价值目标。中国传统的慈孝伦理不支持农民出走农村,即所谓“父母在,不远游”;但是,如果农民所在地的环境缺乏致富条件,“富足”伦理则支持农民出走农村。所以,农民是否出走农村,取决于“慈孝”与“富足”的排序优先级。当农民必须对这两种道德价值进行“二选一”时,具体地说,当农民在对“慈孝”伦理和“富足”伦理各自所蕴含的价值进行对比,并将“富足”前置于“慈孝”时,“人走”——农民出走农村的现象就会发生。这便是价值论伦理学提供的农村空心化的深层原因。

需要强调的是,在伦理学的研究维度上,“脱贫”与“求富”的伦理意蕴完全不同,“脱贫”相对于“求富”具有更大道德价值。因为贫困意味着主体基本生活资料的匮乏;基本生活资料的匮乏则意味着生命无法续存,所以,“脱贫”具有“贵生(生命最宝贵)”的价值蕴涵,而“贵生”则是最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原则[16]。“求富”也具有一定的道德价值,但却并非生命续存的必要条件,其价值优先性弱于体现“贵生”原则的“脱贫”。因此,对于代际道德义务人的农民,对“富足”的追求是否过度?是否可以通过“富足”的实现充分履行对上代的“孝”及对下代“慈”的义务?在“富足”之前是否存在其他可优先排列的道德价值?在特定境遇下,“富足”在道德价值排序中是否可能前置?中国当代农民是道德相对主义的践行者?这些都是颇值得伦理学质疑的问题。但本文本着文、题相符的原则,无意对题外问题进行过细的分析和评判。

其实,道义(义务)论伦理学和德性论伦理学在研究农村空心化问题时,也具有显而易见的适当性。比如前文提到的“慈孝”伦理,究其本质,“慈孝”本身就是一种代际义务,而“慈孝”的价值性就根源于其义务性,义务论伦理学无疑拥有畅通的渠道和途径,全面切入农村空心化研究。再比如前文提到的道德价值排序,究其本质则属于道德观念。而立足于道德行为人心理、意识养成研究的德性论,强调道德观念对行为的制约和支撑,并提出了“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反映道德主体观念、意识结构的概念与术语,所以,德性论伦理学在切入农村空心化问题时同样拥有充足丰富的路径。

(二)伦理学是解决农村空心化次生社会问题的适当工具

在伦理学的视野中,农村空心化次生社会问题是指农村空心化背景下,由农村核心人口出走引起的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权益侵害问题。农村核心人口主要是指作为一家之长的青壮年人口。这部分农村人口不仅仅是可贵的人力资源,更是代际之间和夫妻之间的道德义务人即道义承担者,是农村成熟道德观的载负者,他们为农村社会中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提供道义担保。如果农村中核心人口(家长)出走农村成为事实,其实质就不再是经济学者眼中的“农村经济的人力资源损失”,而是农村社会传统道德义务的灭失。事实上,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家长能够忠实地履行其代际伦理义务和婚姻伦理义务,维护其上一代和下一代的权益,农村中的老人、儿童、妇女的权益得以保障,因此改革开放前的我国社会未见严重的农村空心化现象及其引起的次生问题。但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富足”的伦理价值被无限放大,在伦理价值排序中其位置也被推至最前端,包括代际之间的“慈孝”和夫妻之间的“忠诚”在内的传统伦理价值被轻视并后置。作为农村核心人口的家长正是在这种伦理价值排序观念驱动下,出走农村追求“富足”,事实造成权益人和义务人在空间上疏离,义务人必然无法充分履行其在代际伦理和婚姻伦理中本应承担的义务,由此产生了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权益侵害等社会次生问题[17]。可见,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的实质便是伦理空心化。

撇开一切琐碎分析,宏观视角下解决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的思路,在逻辑上可被表达为一个析取性命题:要么农村伦理的逆势复原,要么农村伦理的顺势重构。一切琐碎的针对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的方法设计,都包含在这两个不相容的思维向度中。

所谓“农村伦理的逆势复原”是指将已经远离传统伦理的农村伦理重新推回到传统伦理,实质是传统伦理的复位,通过传统伦理的规范和羁绊,阻止农民出离农村,使其能够充分履行义务,防止“伦理空心化”的发生,从而达到治理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的目的。这种思路,类似于洪水治理中的“堵”。由于在我国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传统伦理确实有效的维系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所以,治理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不能将“农村伦理逆势复原”的思路排除在外。实际上,该研究领域内的多数学者都秉持这种思路。

基于农村伦理自我反省和检讨角度的结论是,出走农村的农民不属于“不义”“不孝”的忤逆者。在反省思维中,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在于农民出走农村,而在于农民未履行的伦理义务被放任自流,从而形成了伦理义务的“悬空”,也即“伦理空心化”;如果农民未履行的伦理义务能够被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分担并切实履行,则不会发生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所以,治理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恢复传统伦理”并非唯一可能的方法;另一个可能的方法是:承认农民自由流动的正当性,放弃对出走农民的基于传统伦理的道德指责和批判,夯实未被农民履行的伦理义务,建立完备的农村社会权益保障体系,农民无力履行的伦理义务由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分担。这一方法体现的便是“农村伦理的顺势重构”的思路。国内部分学者持有该思路,对农村空心化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陈宇翔等设计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养老保险的模式,其出发点即在于“顺势重构”[18]。

上文提出的两种可能的思维向度只是体现了一种伦理学的中立立场,是学理分析的实然结果,意在表明:伦理学是农村空心化研究中有为且有力的研究工具。在农村伦理的重构实践中,如何对两种可能的思维向度做出应然的选择?这一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

四、结语

伦理学拥有深度介入农村空心化研究的优越条件,是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问题研究的优势工具。依据伦理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一定可以推进农村空心化及其次生社会问题的有效治理,从而杜绝和减少农村社会道德乱象丛生的现象,重建成熟、稳定的农村社会道德观、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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