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北京 100010)
生产性景观来源于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通过人对自然的生产改造获得劳动成果,是一种有生命力、有文化、有明显物质产出,并能长期继承的景观[1]。
溯源我国传统生产性景观在城市的表现,最早是“园林”[2]。早期的园林部分兼有审美和生产功能,《诗经》、《说文》中有载:“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园,树果;圃,树菜也”[3]。园、囿、圃等城市园林,在较长的时间内保留着生产性景观的生产功能[4]。
而当代生产性景观从乡村到城市的发展,经历了园林结合生产的“公园农场化”时期和城市农业的引入兴起时期[5]。文革期间,园林绿化被冠以“封、资、修”的帽子遭到打击,农业作物取代公园绿化,当代景观全面“公园农场化”,具有政治性质的生产性景观爆发式发展。这段时期谈不上对生态、对自然美的追求,城市园林建设只关注其生产性[5]。
90年代,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生态环境要求的提高,一类新的生产性景观——城市农业景观(又称都市农业)在城市中出现[7]。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提出来,为适应现代化都市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而出现,后经由日本传入我国。新兴的都市农业被赋予新的内涵和意义,不再以产量为单一目标,更多的是将其作为城市空间中人类与自然的调节器,用以缓解城市生态系统所面临的诸如农田侵占消失,森林绿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帮助人们找回逐渐丢失的乡土文明和记忆。生产性景观在这个大背景下得到再认识,城市空间的景观设计中也越来越多地加入农业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