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监人员流动备案审查制度,基层安监人员原则上3年内不得变动工作岗位,确需变动的,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安监部门按“先配备后调动”的原则履行相关审批、交接手续。
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已全部达到“五有五统一”。“五有”:有组织机构、有“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安全检查制度、有应急预案、有奖惩考评。“五统一”:基层安监机构名称和式样统一、职责制度和工作程序统一、业务台账和档案内容统一、办公条件和检查器材统一、工作进度和考评方法统一。
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将执法“说理”贯穿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采取约谈、告知、处罚、回访等形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说理,在基层营造了阳光执法、和谐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案件定性和处罚的准确、公正。
加强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基层安监工作一系列体制性矛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南通市按照“机构独立化、人员专职化、办公自动化、台账数据化、监管规范化”的原则,规范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抓推进、补短板,不断强化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安监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切实打通安全监管末端“一公里”。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基层安监队伍,强化安全监管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