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娟,李 洁,刘 虹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 潍坊 261000)
瘢痕子宫[1-2]中期妊娠患者如欲终止妊娠,需再次行剖宫产手术,往往对女性的身心及生殖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故曾被列为引产的相对禁忌证[3]。随着剖宫产术式的改变,采用子宫下段横切口术式的瘢痕子宫愈合程度往往较好,因此,瘢痕子宫女性妊娠中期引产不再局限于剖宫产[4]。然而,如何减少治疗并发症及提高引产率依旧是妇产科临床最担忧的问题。依沙吖啶是用于引产的主要药物,可引起子宫内膜坏死、促进子宫平滑肌兴奋而帮助排出胎儿,但其兴奋子宫作用过强而宫颈难以同步成熟,易产生引产相关并发症[5]。米非司酮为抗孕激素药物,与孕酮受体有高度亲和力,临床可用于止孕、引产等[6]。本研究中观察了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羊膜腔注射联合米非司酮片口服对瘢痕子宫中期妊娠引产患者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旨在为临床选择治疗方案提供依据。现报道如下。
纳入标准[7]:停经14~27周,妇科超声检查提示宫内妊娠,引产前超声检查子宫下段厚度超过3 mm;剖宫产子宫切口呈连续状;单胎,此次妊娠距离上次剖宫产时间超过1年。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家属均知晓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完全性前置胎盘;宫腔感染或其他脏器感染而无法行引产治疗;严重心、肝、肾功能异常;凝血功能异常;严重贫血;存在终止妊娠绝对禁忌证;对本研究拟用药物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