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风险社会。而风险社会要求经济刑法进行转型,以便更好适应社会需求。文章以风险社会下经济刑法基本转型为写作对象,首先介绍了风险社会给经济刑法带来挑战,接着论述了风险社会之下经济刑法转型,分别从刑法保护膨胀法、刑法保护前置化、刑法介入多样化三个角度进行论述,以便更好推动刑法与社会经济相适应。
关键词:风险社会 经济刑法 转型
在我们现在生存社会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风险时刻存在。在风险不断内化社会之中,复杂认知会使恐惧增加,危险感和不安全感随之剧增,从而引发大众对于安全极度需求。当风险已经被承认之后,如何应对风险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焦点。
早在1872年,英国学者就提出了经济犯罪概念。一般来说,经济犯罪是在商品经济产生之后而形成一种犯罪状态。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犯罪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不同经济状态之下,经济犯罪表现出现了不同外在形式。
在古典自由主义经济之中,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发达,很多经济模型都处于初级阶段,因此经济犯罪只限于少数商业精英之中,因此在那个社会更强调社会责任,法律一般不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到了自由主义阶段,由于整个国家已经步入到了风险社会,社会发展中各个领域都出现了不确定性,经济发展不确定性来自于市场激烈竞争,人们都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推销,人与人之间不确定性也在迅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