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春节期间,河南原阳县新立的一块石碑在网上引起了一些关注。这块碑是“万俟卨故里”碑,为原阳县文物管理所于今年1月28日立起,网民声讨后,已于2月21日拆除。
万俟卨(m òqí xiè)其人,名声也许不如秦桧那么大,但也是大名鼎鼎。他因跟秦桧一起陷害岳飞而一同遗臭万年,在岳庙里,他跟秦桧夫妇一样陈列着跪像。这样一个奸恶之徒,竟被立起“故里”碑,不能不说是是非倒错、美丑颠倒的一个例证。
每个人都有出生地,但不是每个人都值得立一块碑,必得是个“人物”才值得。立碑是一件褒贬之事,是石头上的惩恶扬善。立碑或为纪念嘉行义举,或为警示后来,又或者为贬斥巨奸大恶。至于“故里”,都以正面人物而称之。那些巨奸大恶,恶名传诸千秋万代,乡人族属以之为耻,“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这才是正常情理。
“万俟卨故里”的石碑能够立起来,据原阳县文管所解释,是其为原阳县历史上14位丞相之一,其出生村及该村一位在高校从事历史研究工作的人希望能像其他丞相一样立碑。文管所征求多方意见后,就把碑立起来了。据称“客观简要”的碑文,对构陷岳飞虚晃一枪,只写秦桧“令万俟卨代治岳飞案”“次年,岳飞被皇帝‘赐死狱中”,而大写其官场经历,“最终和秦桧划清了界限”,去世后谥为“忠靖”。就这样,一个恶名昭彰的奸恶之徒就被“客观简要”地正名平反了。
这件事如果早5年发生,或许不算太出格。前些年,但凡名人就有地方争夺“故里”“故乡”,不管是美名恶名,甚至虚构人物如西门庆也有几个地方抢来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