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9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第185次国务院常务会,专题研究推进认证认可工作。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號),对认证认可事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全面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
● 文件出台的时代背景和精神实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根本要求。质量认证是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做好认证认可工作意义重大。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6月13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认证认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国际通行管理办法”。认证认可通过技术手段严格准入管理、保证产品“安全底线”,同时推进先进标准及方法应用、拉升“质量高线”,引导生产消费提质升级,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和结构优化。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举措。认证认可的市场化属性,为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新的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手段。对于取消行政许可的领域,第三方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专业性服务,利用市场机制引导、调节和规范市场;政府部门运用认证认可方式实行间接管理,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同时,不同政府部门采信通行互认的认证结果,能够减少重复管理,实现优化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