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姣 高方方
早在2009年,原保监会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明令禁止现职保险营销人员单独发布招聘信息。
按照 2009年原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保险公司现职保险营销人员不得单独发布招聘信息,且各公司不得以混淆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和职位级别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人员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 ,但在实际操作中,泰康人寿却有大量保险代理人私自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且以“人力资源专员/助理”等职业称谓混淆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
记者调查得知,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间,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多位保险代理人相继以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人事部的名义招聘数名在校大学生,成为长安支公司营销主管张龙(化名)的人力资源助理。期间这些求职者被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违规收取培训费,并遭到主管张龙隐瞒薪资待遇和克扣应发薪资等不合理对待。
据刘丽称,2017年12月初,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个险营销服务部保险代理人董霞(化名)通过boss直聘网联系大学生刘丽,想要招聘其为支公司人力资源助理。2018年1月4日,刘丽到北京崇文门哈德门广场3楼见到面试官王婷(化名),经过面试,王婷向刘丽允诺了 “实习期3500元,转正4000元”的薪资待遇。
4天后,刘丽入职并接受培训,而后成为主管张龙的助理。培训期间,泰康人寿长安支公司通过向建行自动扣款的方式向刘丽收取了100元“岗前培训费”,但刘丽收到的扣款提示信息却显示,该笔款项是以“泰康人寿保险保险费”的名目被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