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原则标准与措施研讨

2018-05-11 02:25钟鸣辉
中国水利 2018年8期
关键词:规划区林草覆盖率

钟鸣辉

(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511825,清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对相关任务进行了部署,其中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任务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等。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以上均对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范围内建设项目如市政道路、地铁、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各类开发区建设、城市防洪排涝以及满足环保需求建设的工程项目会越来越多。新型城市化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生态建设,也更加注重水土保持。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防治,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研究。

一、城市水土保持范围和内涵

对城市水土保持包含的范围,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只限在城市建成区,有的认为应包括城市规划区,对水土流失的成因也存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之争。目前普遍认可的是,城市水土保持一般指对自然因素和城市建设、生产等人为活动造成城市规划区内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应指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县城和镇规划区范围应参照城市进行管理。城市水土保持范围应包括国家批准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水土保持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城市水土保持范围包括建成区、在建区、保留区在内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二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三是对城市范围内受到人为破坏的水土生态进行恢复建设和管理;四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恢复其生态功能;五是在城市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预防保护和水土保持行政执法。

与传统水土保持相比,城市水土保持更加注重贯彻生态优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它是城市生态建设和城市景观建设的组成部分。通过进行有效的水土保持,可提高城市美化绿化水平,强化城市的生态保障。

城市水土保持要确保城市化过程中各种基础设施能发挥其正常功能,要体现在以城市功能为目的的水土资源环境保护,包括对城市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对城市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的生态保障,对城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河湖、湿地和林地)进行恢复和保护等。对城市建成区来说主要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二、城市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及防治基本原则

从城市水土流失成因和城市水土保持的内涵分析,城市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城市化过程中,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由城市开发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是一种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灾害,广义上城市水土流失应包括因自然因素引起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与一般的水土流失相比,城市水土流失有六大特点(见表1)。

根据城市水土保持的范围和水土流失特点,结合城市特殊条件和功能要求,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应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是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居民集中,基础设施密布。城市水土保持必须首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干扰。因此,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要求更高,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更加可靠,水土保持管理要求更加严格。

2.注重生态原则

城市是人口的主要居住地,其水土流失防治应该更加注重生态,保持城市宜居性和舒适度,切实加强对生态区、景观区、水源区、湿地等的生态保护和河道生态协调,水土保持措施选择要与当地环境相适应,要有利于城市生态系统的构建和修复。

3.兼顾景观原则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特别是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水土保持,应在确保完成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美化绿化需求,结合景观建设与生态环境合理布置水土保持设施,做到既满足水土保持需要,又兼顾城市美化,提升景观绿化水平。

4.综合防治原则

城市水土保持应注重发挥各方力量,坚持预防与治理、建设与管理、开发与保护并重,采取宣传教育、预防监督、治理保护等综合措施,提高人民群众水土保持的意识及自觉性,确保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可靠,实现生态环境的永续利用。

三、城市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析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为三级共6个指标: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对于城市各类建设项目来说,其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控制比、拦渣率这4个指标均容易达到现行标准所要求的指标值,而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这2个指标则难以达到,特别是林草覆盖率。这主要是受城市规划范围和空间、土地资源、用地条件、已建设的其他建筑物和市政设施等因素限制,造成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有限,土地空间小。针对城市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中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不达标情况提出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在城市水土保持中引入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补偿基金。若建设项目的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达不到规范指标值,一是按照破坏多少植被面积就补偿多少面积的原则,除根据生产建设项目中损坏植被面积,按水土保持法和各省规定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外,还应在该城市规划区或指定区域内进行异地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建设;二是对林草覆盖率未能达到规范标准的,除在本城市规划区或指定区域内进行异地林草恢复及林草覆盖生态补偿建设外,还要额外缴纳生态补偿费。

方案二:在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前,按建设项目所在城市的森林覆盖率考虑。对因条件特殊林草覆盖率确难达到标准的建设项目,可从项目所在城市整体或区域范围来评价,只要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5个指标达到规范标准值,则以项目区现状森林覆盖率为最低标准,项目所在城市整体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或超过规模标准值的,就认为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特别是南方城市,其森林覆盖率一般超过规范要求的22%~27%。据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广州森林覆盖率为38.2%,深圳为53.7%,海口为38.38%,长沙为53.6%,福州为54.9%。城市建设项目主要是要防治水土流失危害,方案二对特殊条件下的建设项目以前5个指标来衡量其水土流失防治效益,并不仅仅拘泥于林草覆盖率。对城市森林覆盖率达不到建设项目对应标准的,且建设项目的林草植被恢复率也达不到规范标准的,则要缴纳生态补偿费,同时还要在项目所在城市规划区或指定区域内进行异地生态补偿建设。

表1 城市水土流失主要特点

四、城市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选择与分析

无论是建设类还是生产类项目,城市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必须根据项目所在城市的条件和城市水土保持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1.坚持植物措施优先

城市水土保持与城市经济文化活动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关系密切。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要始终坚持植物措施优先的原则,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和森林覆盖率,最大程度实现水土保持生态效益。

2.确保植物的适应性

城市水土保持植物的选择除必须与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相适应外,还要充分考虑城市环境的特殊性,真正做到适地适树适草。城市环境有其特殊的小气候条件和环境特征,选择植物时需充分考虑城市热岛效应、汽车尾气排放、工厂有害气体排放、工厂有毒有害液体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排放等。如城市立交桥下的植物应选择耐荫植物,桥墩等部位可通过藤本植物进行绿化覆盖。

3.坚持植物的多样性

城市水土保持植物选择不但要考虑水保功能,还要充分考虑城市生态系统的构建与完善,考虑植物多样性与持续性,特别是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区和河道湖岸,应多栽植水源涵养林草、生态混交林、生态景观林,不宜选择速生经济林,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做到乔、灌、草、藤相结合,构建与城市环境相适应的森林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

4.充分结合城市景观

除满足水保功能外,植物措施布设应充分结合城市景观要求,特别要善于利用城市河道湖泊、湿地布置水保与景观植物,做到植物措施与市政设施、与项目周围环境相协调,这样既节约成本,又体现了水土保持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5.工程措施安全可靠

城市经济发达、人群密集,水土保持措施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对重要拦挡及防护工程必须进行技术经济方案比选,结合水保要求进行必要的结构设计,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6.合理布设排水措施

城市水土保持项目的截排水措施直接关系到防洪和排涝安全,要根据当地水文气象要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洪、排涝规范进行设计;要根据不同汇水面积、汇流条件分别计算,打破一个断面全部包括的做法;要根据项目地形条件合理布置截排水设施,打通与外江水系和市政排水设施的联系,确保排水安全顺畅。

7.确保沉沙可靠有效

城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对市政排水管网、河道、湖泊、道路、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影响巨大,做好排水沉沙措施尤其重要。对城市水土保持沉沙池建议采用三级以上沉沙池结构;对重要市政设施附近的沉沙池,其进出口建议采用过滤或拦污装置,以保证沉沙效果。对于基础施工的泥浆处理,应采用沉淀、沉沙、过滤、拦挡等综合措施,以防治水土流失。

8.优选生态护坡护底

城市水土保持护坡设计原则上不应采用硬护坡。在保证安全条件下结合城市景观建设优先采用植物护坡和综合生态护坡,如种植灌草、水力喷播植草、三维植物网护坡、厚层基材喷射植被护坡、混凝土网格植草或喷射护坡、预应力锚索(框架)加喷射植被护坡等。建设区地表硬化率不宜超过空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必须硬化的路面应尽量采用透水路面材料或混凝土草砖等进行铺设,以利于地下水补给,维护水生态平衡。

9.注意利用河湖湿地

城市水土流失往往伴随着面源污染的产生与聚集,应根据城市面源污染物种类,结合地形地貌建设和恢复城市湿地,采用生物拦截、生物吸附、生物浮床等手段对城市面源污染物进行有效降解。

五、结 语

城市水土保持是一项正在研究发展中的水土保持分支,加强其研究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宜居城市生态城市的需要,也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需要。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城市水土保持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使其更加系统、更加科学、更加具有针对性。 ■

参考文献:

[1]谢汉生,王冬梅,苏新琴.城市水土流失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J].水土保持学报,2002(5).

[2]祁生林,等.关于我国城市水土保持的刍议[J].水土保持研究,2006(3).

[3]吴长文,等.欧洲城市水土保持考察及其思考[J].中国水土保持,2006(3).

[4]郭改娥.城市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措施探讨[J].山西水土保持科技,2010(1).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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