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对策研究

2018-05-14 17:05姜怡悦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信息服务农业对策

姜怡悦

[摘 要]陕西省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要想实现农业的高效率,势必要实现农业信息服务的现代化。本文就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现状进行研究,为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提供合理的对策建议,指导农业进行生产和销售,提高陕西省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关键词]农业;信息服务;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陕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1790.54万人,占47.43%,与城镇人口相当,但农业发展整体比较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而农业又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的价值远远超过它本身的经济内涵。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迅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已经开始实现信息化,陕西省农业发展正处于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型,此时,陕西省站在信息时代的风口上,如何抓住来之不易的机遇,保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每个人应该考虑的问题。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动,通过各级政府的不断努力,农业信息网站的建设已在一些县级城市普及,涉农网站的建设为农业服务信息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受到农民思想观念的制约,涉农企业信息化服务、研究成果及实际应用开发并未取得良好的效果,农业发展仍旧面临新的问题。因此,寻求一条适合陕西省农业信息化服务的对策建议,解决增产不增收及市场推广等问题是本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内关于农业信息服务主要从农业信息服务现状、农业信息服务路径以及农业信息服务模式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张纯(2012)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对陕西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宣传、建立完善的信息体系、实现层次化的服务结构等多种差异化的建议。魏少峰(2009)在对阎良区农业信息化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该地区发展的有效路径选择,如农业各个环节网络信息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引进复合型人才等,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及现实价值。党红敏(2009)运用实证分析等方法,研究发现陕西省现有模式主要有服务站模式、农业信息网模式、龙头企业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大学为中心的新模式,并提出实现该模式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国外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主要存在美国模式、日本模式、泰国模式以及印度模式等。囿于学科分野,不同学者研究各有所长,从不同角度对农业信息服务进行研究,但主要基于现状、问题进行分析。本文拟对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对策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具有综合性可操作性的建议。

3 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现状

近年来,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取得一定的成效,初步搭建从农业部门到农户的农业服务信息网络,形成了不同形式的信息服务模式,但现有模式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农业信息服务模式指的是信息提供者将农业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法规、先进技术、市场供求情况等通过某种方式传递给当地农民,供农民或生产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应用的一种方式。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陕西省农业信息服务呈现出独特的特点。第一,在创新型农业信息服务模式中,专家作为信息服务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政府服务型信息模式中,尽管服务主体是政府,但仍依靠专家进行技术咨询;通信企业服务型信息模式要依靠专家的支持,当农户或者农产品企业遇到疑难问题时,需要专家及时给予解决;龙头企业服务型信息模式、农业大户服务型信息模式以及批发市场服务型信息模式需要专家对市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否则将导致利润下降。第二,陕西省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由点到面,由小及大,现已构建省农网为中心,各县、各区为支点,各村为延伸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基本结构已经形成,在新型农业信息服务中将逐步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为农业信息入户做好铺垫作用。第三,农业科技成果只有依靠广大的农户才能将其转化为现实成产力,真正成为有益于农业生产的科研成果。农民在新型农业信息服务中需要及时准确地获得科技成果信息,及时调整农产品的生产结构,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率,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立适应新型农业信息服务模式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疏通农业科技成果向农业生产转化的渠道和途径,对于日益增长的农业信息服务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 对策建议

陕西省农业信息化发展中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制定适合陕西省自身情况的农业信息化服务的对策建议,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村地区的高效集约化发展。

第一,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及农村问题,陕西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信息服务模式的创新势在必行,农业信息服务新模式的创建理所当然地应当由政府进行主导。从宏观角度看,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自2005年已经成为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农业信息化是多种技术结合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较多,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共性质,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农业信息化服务模式创新中起到关键的作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新模式的推动者,我国农民经济能力较弱,农业信息服务模式的创新需要政府的推动,因此,陕西省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作用和支撑作用,制定合理的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有效整合分散的人力资源及信息资源,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减少浪费,引导农村地区实施农业信息服务新模式。

第二,合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信息资源范畴较广,包括现金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人员等,农业信息化服务新模式的创建说到底就是对上述信息资源围绕农业、农村经济问题进行服务而形成的有效资源整合。实践发现,合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是加快陕西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规律。首先,农村地区应该规范农业信息资源的采集。信息采集、加工、处理不规范导致信息失真,信息误解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时还会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在开发利用信息时首先要确保农业信息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其次,陕西省应该不断完善农业数据库,及时进行更新。数据库能够对农业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与预测。最后,应该重视农业系统的开发。农业应用系统在调节各部门经济、市场及服务能力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农业系统开发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农业信息化是一项技术含量高、未来发展前景好的高科技事业,需要依靠复合型人才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由于国家培养计划的欠缺,有关农业的复合型人才极度匮乏,目前这些人基本都成为农业的骨干,但远远不能适应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在互联网背景下建设农业信息服务的新模式,必须依靠适合农业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互联网对传统的农业生产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求其文化素质要高,还要求其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及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对于互联网背景下陕西农业信息服务新模式的建设必不可少,能够保证农业信息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需要加大力气进行解决。

第四,创建高效的信息支撑体系。信息化服务系统、人力资源、基础设施、互联网络等都是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农业信息化服务新模式的创建势必依赖于快速的网络及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确保农业信息化服务新理念的有效开展,人力资源潜能的发挥影响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的速度。

[参考文献]

[1] 乔忠,刘琳.政府在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及战略选择[J].科技和产业.2006(03).

[2] 刘琳,乔忠,劉伟.政府在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投资作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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