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我国充电设施保有量平稳增长

2018-05-14 11:40通文
新能源汽车报 2018年30期
关键词:行政区域居住地保有量

通文

8月10日,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充电联盟”)发布了7月份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据充电联盟信息和认证部主任刘锴介绍,目前,我国充电设施保有量平稳增长,充电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公共充电设施改造力度在加大。

就总体情况而言,截至今年7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274777个,其中交流充电桩120713个、直流充电桩90482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63582个。2018年7月较2018年6月新增公共类充电桩3026个。从2017年8月到2018年7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7841个,2018年7月同比增长52.1%。

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来看,目前,我国规模化运营商企业达16家(充电设施保有量>=1000个)。但是就充电设施的升级和改造而言,运营企业对存量充电桩的“拆旧建新”、“旧桩改造”的力度有所加大,以至于部分省市的充电桩保有量有所下降。

从全国的省级行政区域数据来看,如今,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41130个、上海35007个、广东33937个、江苏28464个、山东20128个、浙江13090个、天津11657个、河北11377个、安徽10968个、湖北8240个。

截至2018年7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共采样498569辆车的车桩相随信息,未能配建充电桩占比32.43%,其中由于“集团用户自行建桩”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7.83%;由于“居住地物业不配合”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4.53%,由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2.86%,由于“通过专用场站充电”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16%,由于“工作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62%,由于“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17%。另一方面,因私购车的充电桩配建约为82.2%。

从充电电量的具体流向来分析,全国充电总电量约2.17亿千瓦时,较上月增长2560万千瓦时,而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中西部三个区域。其中,北京主要以私人乘用车为主;广东、江苏、陕西、湖北、山东、福建、四川、湖南、上海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公交车等专用车辆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

在本月全国充电电量排名中,前十个省市的充电量较上月平均增长约190万千瓦时。其中,广东省4190.8万千瓦时、江苏省1622.6万千瓦时、陕西省1574.6万千瓦时、湖北省1354.0万千瓦时、福建省1198.5万千瓦时、北京市1174.4萬千瓦时、山东省1166.0万千瓦时、四川省1061.9万千瓦时、湖南省1007.7万千瓦时、上海市966.6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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