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问题及建议

2018-05-16 10:21李永坤朱晋
现代管理科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融资建议问题

李永坤 朱晋

摘要: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约束,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力度。2015年,国务院出台政策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之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热度增加。但受制于绿色认证及资金监管要求、绿色投资群体尚未成熟等多因素影响,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意愿仍然较低。未来应加快促进金融租赁行业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借助中介机构力量提高市场透明度、推动金融租赁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培育绿色投资者并加强绿色产业与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词:金融租赁;绿色债券;融资;问题;建议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对立愈加凸显。为此,《“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正式提升为国家战略。金融租赁行业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分支,具有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能够有效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初期资金需求,解决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不足的问题。另外,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也是借机打造新的业务板块,实现战略转型的需要。对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必要性及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有助于金融租赁公司打通绿色金融债券融资渠道并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 绿色金融债券市场发展概况及前景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發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一类特殊债券,其较低的发行成本、较长的期限设置备受发行主体及融资方青睐。截至2017年7月底,我国境内绿色金融债券共计发行43只,规模达到2 126亿元,发行只数及规模在绿色债券中居于首位。从发行主体看,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以商业银行为主,政策性银行、多边银行也有参与。其中,2016年初浦发银行发行了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券,拉开境内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大幕。在发行成本方面,目前发行利率多采用固定利率制,2/3以上的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低于同期普通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初具发行成本优势。在产品期限方面,目前已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均在3年期(含)以上,集中于5年期和3年期,平均存续期间较长。在信用资质方面,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主要为AAA级,债项评级集中在AA+级(含)以上,整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债券信用资质良好。从资金投向看,绿色金融债券在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新能源、清洁交通等领域分布比较均衡,具有明显的绿色效益产出预期。

总体而言,绿色金融债券的推出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开辟了新的融资通道,有助于优化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对绿色产业中长期信贷投放能力。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绿色金融债券未来仍会保持高速增长,带动绿色债券市场继续扩容。

二、 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必要性

金融租赁公司负债端资金来源主要以银行借款为主,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难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求。同时融资项目还款期限普遍为3年~5年,相对于银行同业借款期限较长,融资匹配程度不高,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在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加持下,绿色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中小型企业亟需扩大走向成熟,行业龙头扩张之路也在加快,金融租赁公司孕育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可持续投放能力。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可以为金融租赁公司介入绿色产业打通多元化的中长期市场融资渠道,打开新的业务空间,加快行业发展。

1. 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现状。截至2017年8月底,境内金融租赁公司共计发行4单绿色金融债券。其中:2017年1月,河北省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的国内首单金融租赁业绿色金融债券,开启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先河。本次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为1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5%,债项及主体评级均为AA+。同年2月,华融金融租赁发行了两单绿色金融债券“17华融租赁绿色金融01”和“17华融租赁绿色金融02”,发行规模均为10亿元,期限分别为3年和5年,对应发行利率4.45%和4.7%,债项及主体评级均为AAA。8月份,河北省金融租赁再次发行额度为5亿的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利率5.79%,期限为3年。金融租赁公司通过绿色金融债券专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之路开始形成。

2. 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可行性。首先,绿色产业属于政策驱动型产业,随着国家对污染排放监管的趋严及对新兴产业扶持力度的增大,绿色产业必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在此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长期介入。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助于金融租赁公司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摆脱过度依赖银行资金的局限性。其次,发行绿色债券有利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筹集中长期资金对接融资项目需求,降低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再次,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利于开辟新的业务方向,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和业务开发能力。最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专项募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将来可享受税收优惠、财政政策扶持,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化和证券化的融资机制。

三、 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在政策及市场层面具有可行性,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面临一系列问题。

1. 金融租赁公司整体发债意愿仍然偏低。2014年,银监会发布公告对金融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的条件予以放宽,允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补充中长期资金来源。但由于发行标准依旧较高,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募集资金的规模仍然有限。截至2017年8月底,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的主体仅有18家,在金融租赁公司总数(59家)中占比不足1/3,多为商业银行下属金融租赁公司,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参与资本市场的程度较低。新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尚不具备发债资格是其主要原因,但金融债券的审批流程繁琐,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发债意愿不强也是关键因素。

债券发行主体的差异化将进一步加剧金融租赁行业竞争格局的分化,特别是在资金面趋紧的大背景下,对于运营能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多渠道的融资能力将提升其在资产端的议价能力,进而推动其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稳步增强。而对于实力较弱的金融租赁公司,由于银行授信额度限制以及无法便利地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获取资金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资金成本较高,导致资产端议价能力较弱,信用风险偏高,持续稳健经营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2. 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的要求较高。2015年12月中旬,人民银行发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进行了指引和规范。公告从金融机构的制度规定、团队建设、资金投向、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环境效益目标、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进行了引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建设。申请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必须具有完善的绿色产业项目贷款授信、风控、营销等制度规定和成熟的业务团队;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及盈利要求。

(2)资金管理。明确规定发行人应当开立专门账户或建立专项台账,对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的到账、拨付及资金收回加强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在债券存续期内全部用于绿色产业项目。

(3)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和环境效益目标以及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

(4)绿色认证。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内,鼓励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除人民银行外,发改委、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也都发布了相应的指引或相关规章制度,对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各监管部门针对不同类别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所差异,但整体来看,额外信息披露要求独立于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的标准之外,相当于提高了发行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发行障碍,削弱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债积极性。

3. 绿色债券综合发行成本较高,金融租赁公司发债意愿不足。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及融资便利性是金融租赁公司负债端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其中融资成本直接影响未来的利润空间,是金融租赁公司选择融资方式的首要考虑因素。与普通金融债相比,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额外融资成本还包括环境信息的获得及披露费用、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因此,叠加额外成本,未来监管趋严下绿色金融债券的最终发行成本必将高于同等条件下普通金融债券。另外,由于监管部门审核的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期间存在较多信息传递沟通成本以及时间成本,还会增加金融租赁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成本,特别是审批的不确定性给企业项目投放与资金募集带来的资金错配,进一步抑制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债意愿。

4. 绿色投资者群体尚未形成,对低信用等级债券的需求不足。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尚在孵化培育期,监管细则及激励政策短时间内难以全面落地,造成绿色金融债券的风险收益难以与普通债券保持一致。同时,绿色项目的重资产属性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进一步抑制了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资金配置意愿。截至2016年末,在17家已发行传统债务融资工具的金融租赁公司中,除国银金融租赁发行的“17国银租赁债”信用等级为A-以外,其余(52单)债券评级均在AA+及以上,表明市场投资者对高信用级别债券的投资偏好。如果投资者过度依赖高级别债券,势必造成低信用债券的滞销,则对于发债主体而言,发行绿色金融债与普通金融债已无实质性区别,而附加的成本及信息披露要求会削弱其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因此,建立多层次的绿色债券投资者体系,引入长期机构投资者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尤其关键。

四、 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政策建議

1. 加快政策落实,提升金融租赁公司发债意愿。政策支持是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首要驱动力。2015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筹措资金。下一阶段,应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精神,切实提高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可行性和便利性。一方面监管机构可适当放宽发行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鼓励新设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股东担保的形式在绿色债券市场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通过投资补助、信用担保、税收减免或债券贴息等政策工具,提升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意愿,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2. 推动金融租赁公司综合实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租赁公司的自身实力及风险防控能力是影响其债券发行的根本。首先,金融租赁公司应借助政策东风,加强与政府间的合作,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性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做大做强传统领域业务。其次,金融租赁公司应结合自身战略、规模实力以及管理能力,开辟具有比较优势的细分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实现特色化发展;再次,金融租赁公司应积极拓展新兴市场,主动参与城乡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项目投资,通过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可度,为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营造有利氛围。最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对租赁资产质量的管理水平,强化实物资产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主体及债项的信用评级,为最终债务融资渠道的全面畅通创造条件。

3. 把握市场发行时点,降低发行成本。金融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投放计划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在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把握市场发行时点,降低募集资金的闲置成本,确保绿色项目能够及时投放,减少项目储备。一是期限设置可以长期限为主,尽量覆盖租赁项目的资金回收期;二是为降低固定发行期间高利率风险以及募集资金闲置成本,预先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发行一定额度,择机在市场利率低位发行,或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发行;三是募集资金闲置期间,发行人可以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补偿募资成本。

4. 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绿色金融债券区别于普通金融债券的唯一标识即是其绿色属性。募集资金的投向及产出的绿色效益是投资者和公众最关心的问题。金融租赁公司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市场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为市场和投资者提供充分、可靠、实用的信息,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合作,增强信息透明度,保证绿色金融债券的公信力。同时,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管,出台对市场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及自律规范,降低中介机构与发行人合谋欺骗投资者的道德风险。一是要统一并细化信息披露标准,消除不同监管部门对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提高认证机构信息披露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二是要引导第三方机构针对后期资金流向及环境效益影响进行监督和评估,弱化发行前认证,加强发行后认证。三是要明确资金融入方及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对信批违规要出台政策加以规范。

5. 营造绿色金融氛围,引导绿色投资者介入。绿色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是绿色金融债券顺利发行的根本保障,市场资金的逐利性则要求绿色金融债券的风险收益比与普通金融债券具有可比性。因此,政府及监管机构除在社会层面培育崇尚绿色投资的舆论氛围外,现阶段更需要通过政策扶持调动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引导策略方面,一是鼓励各级政府在地方绿色产业投资中购买融资租赁服务,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提升绿色金融债券的收益率;二是引导机构投资者对绿色债券进行配置,尤其提高债券型基金对绿色金融债的配置比例;三是完善二级市场交易细则,提高投资者手中绿色债券的流动性;四是创新绿色债券品种,如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可转债、绿色可交债等,激发投资者的参与热度。

6. 加强绿色产业与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绿色产业相关培训,加强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培养一批具有深悉绿色产业发展趋势及特点的金融租赁人才。二是建立绿色产业融资租赁人才储备库,重点吸收具有产业技术与融资租赁实践经验的人才入库,形成专业的人才梯队;三是鼓励绿色产业设备制造类公司联合商业银行等其他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抽调技术骨干与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交叉学习,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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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永坤(1985-),男,汉族,山东省莒县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产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节能环保产业投融资;朱晋(1987-),男,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产业经济学博士后,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资产管理、绿色金融、新能源。

收稿日期: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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