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迎秋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党政工商及广大民营企业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在党风廉政建设大潮的挟裹下,通过党政工商和广大民营企业多方共同努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政商关系”基本框架及其“亲”、“清”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党政工商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家间的“亲”、“清”关系界限基本划清,过去较长时期存在、甚至“示范成灾”的党政工商管理人员与民营企业家间“勾肩搭背”现象基本消除;二是党政工商管理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窗口设置更加合理、明确,从而也更加“接地气”,过去曾经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等现象基本消失;三是党政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和管理办法在很多省市和地区初步建立,过去民营企业被“关心”且“冷热不均”的现象基本不复存在。
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理事会的有关调查表明,在我国现阶段,全面构建起新型扎实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真正使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党政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在各自岗位上“竞相迸发”,还需再进一步。
一是要着力纠正一些地方党政工商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的宁可与民营企业“清”而不“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当前仍然大量存在的“门好进、脸好看但事不能及时办”和“不吃、不拿也不要但不积极帮助企业办实事”等毛病和问题纠正过来,真正做到既“清”又“亲”,把党政工商管理与民营企业发展统一到强国战略、民族兴旺、中国梦顺利实现这个中华民族根本利益诉求的实现上来。……
环球时报 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