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PPP 合同违约 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张语涵,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35
(一) PPP项目合同、合同违约内涵
1.PPP项目合同内涵
关于PPP项目合同的含义,从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中提出,PPP项目合同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笔者根据政府文件的定义,总结出PPP项目合同的特征:
首先,合同主体为政府和社会资本。
其次,合同标底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能源、轨道交通、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具备一定的垄断性。
再次,政府选择社会资本时应遵守特定的程序。根据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实施特许经营项目,应通过竞争性程序选择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遵守《招标投标法》的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磋商方式的,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和《PPP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最后,PPP合同兼具民事与行政双重法律关系。一方面,政府具有监督和管理社会公共领域的功能,拥有项目的监督权和提亲终止权等;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其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
从我国以往的PPP项目合同纠纷情况看,政府和项目公司(以下简称“SPV”)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诚信问题。政府诚信是PPP项目合同顺利履行的关键,而政府有悖诚信原则情形包括: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