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下生育意愿的对比研究

2018-05-26 09:48刘晶晶
卷宗 2018年10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全面二孩

摘 要:生育意愿是反映政策实施效应的有效因素,本研究围绕生育意愿通过对江苏省南京市和盐城市18-49岁的159名城市居民进行的问卷调查,针对江苏省苏北和苏南具有经济差异代表性的地区,对比分析“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生育意愿的状况及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该地区的人口政策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生育意愿

一、研究背景

我国从1991年至2013年,二十多年来中国的生育率一直处于低于正常人口更替水平2.1的状况。有学者参考人口普查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的基础之上,综合了多种数据,得出我国的生育率在1.5到1.8之间,属于低生育率国家。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全国各地根据中央的《决定》,结合地区的自身特点纷纷制定了有关二孩政策的规定。由于不同的生育观念、生育文化的影响,该政策的制定在各地的落实情况互不相同。生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是由不同地区背后的居民的经济发展状况、职业岗位、政策宣传与落实、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导致的生育水平、生育意愿和政策生育潜力的变化不仅关系到妇女的生育行为,也关系到家庭结构、血缘结构、亲属网络、经济和社会结构等。1[1]对一个地区生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把握,要从外化的居民的生育意愿着手。目前,生育意愿研究的维度不断扩展,由原先的从数量、性别的角度来研究生育意愿的二维维度2[2],到从意愿生育数量、性别和时间的角度里研究的三维维度3[3],再到从意愿生育数量、性别、时间和动机的角度来研究的四维维度4[4]。本研究拟从意愿生育数量、性别、时间和动机研究生育意愿的四维维度,针对江苏省南京市和盐城市的地区差异,对比分析两地区生育意愿状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调查设计

(一)调查对象、调查方式和调查内容

1.调查对象。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是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小组于2017年8月和9月在江苏省南京市和盐城市两地针对18-49岁的159名流动性城市居民进行的“二胎政策实施状况”问卷调查数据,对于地区的选择,南京市和盐城市是江苏省内在经济、教育、城市发展方式上区别较大的两所城市,对比分析具有研究意义。

2.调查方式。两地的调查采取的是“现场发放问卷,当场填答,当场回收”和“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采用的是自填式问卷,问卷填答的时间约为10-15分钟。调查中共计发放159份问卷。考虑到城市人口流动的因素,在南京市发放的问卷有105份,在盐城市发放的问卷有54份。

3.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结婚年龄、生育年龄、文化程度、生育孩子的数量;第二部分为二孩生育意愿及主观影响因素,本部分采用渐入式的调查方式。首先,以中立者的角度回答,是否支持二胎政策,从主观角度了解适龄生育者对待政策的态度;其次,结合本人的生育主观观念回答,是否愿意生二胎及愿意生二胎和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从主观方面了解适龄生育者的生育意愿及其产生的原因;再次,在前两个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二胎生育意愿是否转变,转变的原因是否和二胎政策的出台有关;最后一个问题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分析问卷调查对象对二胎政策的基本认识和基本评价。

(二)调查对象基本数据分析

根据数据,我们统计的被访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所述:此次被访人中,南京地区:男性人数6人,女性人数91人,分别占总数的6.2%和93.8%。从年龄上来看,被访人中18-20岁的有11人,占总人数10.5%,20-30岁的有45人,占总人数42.9%,30-49岁的有49人,占总人数46.7%。从学历上来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凭的人有2人,,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有30人,大专学历的有22人,本科及本科以上的人数有5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28.6%、21%、48.6%。从月收入上来看,月收入2000左右的有11人,月收入2000-3000的有22人,月收入3000-5000的有45人,月收入5000-6000的人有13人,月收入6000以上的人数有13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0.5%、21%、42.9%、12.4%、12.4%。其中已婚人数64人,占61%,未婚人数41人,占39%。在盐城地区:男性人数22人,女性人数32人,分别占总数的40.7%和59.3%。從年龄上来看,被访人中18-20岁的有11人,占总人数13%,20-30岁的有45人,占总人数48.2%,30-49岁的有49人,占总人数38.9%。从学历上来看,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凭的人有6人,,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有6人,大专学历的有6人,本科及本科以上的人数有36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1.1%、11.1%、11.1%、66.7%。从月收入上来看,月收入2000左右的有13人,月收入2000-3000的有9人,月收入3000-5000的有17人,月收入5000-6000的人有7人,6000以上的有8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4%、16.7%、31.5%、13%、14.8%。其中已婚人数32人,占59.3%,未婚人数33人,占40.8%。

三、调查结果分析

在本部分,结合两地区性质差异,按照调查对象对于二孩政策的态度、二孩的生育意愿、产生该生育意愿的原因分层进行分析。

(一)对于二孩政策的态度

1.在南京地区,支持二孩政策的人有53人,占样本总体的比例是50.5%。对于二胎政策实施的时间认为较早的人占10.5%,实施刚好的人占33.3%,实施得晚的人占56.2%。

2.在盐城地区,支持二孩政策的人有24人,占样本总体的比例是44.4%。对于二胎政策实施的时间认为较早的人占12.7%,实施刚好的人占27.8%,实施得晚的人占59.3%。

3.两地区联系与差异。两地区的城市居民对于二孩政策的看法大体上是一致的。南京地区和盐城地区分别有50.5%和44.4%,在调查访谈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南京地区的居民对于二孩政策了解的人数比较多,当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宣传要比盐城地区的更加到位,居民对于政策的关注和了解要比盐城地区的居民更加深入,并且在问卷中,居民对于二孩政策实施的看法大多是人口老龄化和男女比例失调,说明居民对于政策的颁布实施的原因是有明确的认识的。

(二)二孩的生育意愿

1.在南京地区,从总体生育意愿来看,如果政策允许,未婚或已婚的生育适龄期的女性中,愿意生二孩的人数是51人,占总人数的48.6%,不愿意生二孩的人数占51.4%。因二胎政策愿意生二孩的人数有19人,占总人数的18.1%,未因二孩政策而改变生育意愿的人有84人,占总人数的80%。

2.在盐城地区,从总体生育意愿来看,如果政策允许,未婚或已婚的生育适龄期的女性中,愿意生二孩的人数是36人,占总人数的66.7%,不愿意生的人占总人数的33.3%。因二胎政策愿意生二孩的人数有8人,占总人数的14.8%,未因二孩政策而改变生育意愿的人有46人,占总人数的85.2%。

3.两地区的联系和差异。盐城地区的城市居民明显比南京地区的城市居民比例要高很多。很明显,在分析两地区居民对待二孩政策的态度时,南京地区的居民对于政策更加支持,但是在生育意愿上相比较要低于盐城地区的居民,首先说明,居民对于政策的看法并不能完全代表他们愿意去实行政策,其次,也反映了阻碍南京地区居民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要比盐城地区更加深刻。在实际的调查当中,二孩政策并未实施以前就有许多的居民愿意罚款生二胎。在南京地区,因为二孩政策想要生育二胎的人数占18.1%,未因二胎政策而改变生育意愿的人占80%,在盐城地区,因为二胎政策愿意生二胎的人占14.8%,未因二孩政策而改变生育意愿的人占85.2%,该组数据整体看来,因为二胎政策改变生育意愿的人所占比例并不大,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没有因为政策的改变而改变自己的生育意愿。将因为二胎政策而改变生育意愿的改组数据与愿意生二胎的数据相比较来看,在没有二孩政策的情形下,盐城地区的城市居民要比南京地区的城市居民更加愿意生二孩,在实际的走访当中,我们发现,盐城地区的居民生活压力没有南京地区的居民大,生活节奏也要比南京地区的居民缓和很多,许多盐城地区的居民把生育第二个孩子当作一种家庭陪伴的需要,许多南京地区的居民更多会考虑到教育、生活质量等因素,两个城市的生活观念不一样,导致了生育意愿的差距。此外,在调查数据中,我们发现,经济收入过高和过低的家庭生育二孩的意愿要低于收入水平中等的家庭。

(三)生育意愿形成的原因

接下来分析生育意愿形成的原因,问卷设计包括愿意生二胎的原因和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设计愿意生二胎的原因主要包括:头胎是女孩想要生男孩、头胎是男孩想要生女孩、一个孩子太孤单;设计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主要包括:年龄较大、养育成本太高、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孩子,具体分析如下:

1.在南京地区,愿意生二孩的数据如下:因为头胎是女孩想要生男孩的人数占13.3%,因为头胎是男孩想要生女孩的人数占8.3%,因为一个孩子太孤单的人数占71.7%。不愿意生二孩的原因如下:因为年龄大的人占11.8%,因为养育孩子成本太高占38.8%,因为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孩子的人占34.1%。

2.在盐城地区,愿意生二孩的数据如下:因为头胎是女孩想要生男孩的人数占18.8%,因为头胎是男孩想要生女孩的人数占10.3%,因为一个孩子太孤单的人数占60.9%。不愿意生二孩的原因如下:因为年龄大的人占13.6%,因为养育孩子成本太高占37.0%,因为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孩子的人占42.0%。

3.两地区的联系与差异。在愿意生二孩的原因数据调查中,我们发现两地区因为性别而生第二个孩子的比例相对于因为陪伴而生第二个孩子的比例要小很多,但是也能从数据中依稀发觉,头胎是女孩而生二胎所占的比例要比头胎是男孩生二胎所占的比例要高一些,说明虽然重男轻女的想法逐渐褪化,但是少数人

还是有这样的观念存在的,在盐城地区这种观念要比在南京地区更加根深蒂固一些,因为头胎是女孩而要生二胎的比例所占也要比南京地区稍微大一些。在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数据调查中,所占比例较大的三个因素分别是因为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孩子、因为养育孩子的成本太高、因为年龄大而不愿意生孩子,从数据可以发现,两地区的居民在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上是相类似的,与地区的差异关系不大,但是相较于盐城居民,南京居民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当中因为养育孩子成本高的比例要高于因为工作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的比例,这说明南京地区的居民生孩子更加注重养育孩子的成本,这和南京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发展有着比不可分的联系。这意味着,生育政策调整只是加速推动了人口的转变,而影响育龄妇女生育决策的决定性因素是育龄妇女家庭的经济状况、对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功利需求等理性需求。5[5]

四、总结与建议

(一)结论

经过对江苏省南京市和盐城市两地区城市居民生育意愿的对比性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一下的结论:

1.在两地区对待生育政策的态度方面,我们可以得出南京地区的二孩政策宣传力度要比盐城地区更加全面,但是对于二胎政策支持的态度和居民的生育二胎的意愿并不是成正比的,盐城地区的居民比南京地区的居民生育二胎的意愿更高。

2.在两地区二孩的生育意愿的数据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二胎政策的实施对居民生育意愿的改变有影响,但是影响不大,80%以上的居民还是保持原有的生育意愿,在政策实施之前,盐城居民生育二孩的意愿要比南京地区的居民高,政策实施后,南京地区的居民生育意愿改变的比例要比盐城居民多。

3.在调查数据中,我们发现两地区的居民差异不大的是对于生育二孩的想法和不生育二孩的想法。生育二孩的原因主要是觉得一个孩子太孤单,需要陪伴。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作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和养育孩子的成本太高,两地区在数据上稍微有些差异,就是南京地区的居民相較于带孩子的时间更加注重养育孩子的成本。

(二)建议

1.对于二孩政策的宣传要做到落户,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单位,对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进行客观性的通知和宣传,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

2.对于生育二孩的家庭要进行适当的辅助,但仍要避免人口生育膨胀,要注意辅助的手段和措施,不要求达到生育奖励,但应达到减少利益损失的要求,例如对生育二孩的家庭进行医保上的优惠力度等。

3.推动人口增长的症结不仅仅在于对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宣传,更多的是育龄妇女家庭的经济状况、对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功利需求等理性需求,采取措施满足居民的这些根本性需求才能实质推动二胎政策的实施。

4.动态关注生育意愿变化趋势,进一步研究分析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以便开展后续的工作,对政策的执行效果及其影响进行评估。

参考文献

[1]张晓青,黄彩虹,张强,陈双双,范其鹏.“单独二孩”与“全面二孩”政策家庭生育意愿比较及启示[J].人口研究,2016,40(01):87-97.

[2]杨瑛,武俊青.已婚流动妇女的婚姻及生育状况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2(11):668-671.

[3]风笑天,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5):21-31.

[4]谭克俭.我国农村居民生育意愿转变分析 [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3-6.

[5]韩雷,田龙鹏.“全面二孩”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基于2014年湘潭市调研数据的分析[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0(01):51-56.

作者简介

刘晶晶(1996—),女,汉族,江苏盐城人,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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