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北京市坚持首善标准,先试先行,全面审慎、积极稳妥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市区监委均有留置案件,对12項调查措施均已完成试用,为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提供了宝贵经验。据报道,截至2017年11月本市两级监委共对55人采取留置措施。
北京支部生活2018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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