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管局新规: 院外购药须患者知情同意,医生不得指定药店

2018-06-04 03:28
祝您健康 2018年6期
关键词:医管局经销药店

2018年5月21日,北京市医管局发布新规明确,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

新规要求医院制定外购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医师开具外购处方或使用患者外购自带药物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管理。对临床必需,个别单例患者,使用目录外药品,需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医师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使用范围用途及相关注意事项,开具外购药品处方前应经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不得指定患者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含医院自费药房、自办药店)或其他医疗机构,并应告知患者外購药品必须从正规的医疗机构或正规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

猜你喜欢
医管局经销药店
在药店购买药品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创业27年,公司化操盘养殖+经销+流通,通过一条小众品种鱼,实现年营业额过亿
各出奇招,更加注重用户体验 浅谈投影产品的线上销售与线下经销
●出版单位委托发行图书、报刊、杂志等支付给发行单位的经销手续费,是否允许从销售额中减除?
第二十二回 徐大椿防假开药店 梅花鹿显真大巡游
药店里与大表哥偶遇
褚橙经销“暗战”
5、北京:21家医院“分时就诊”精确至小时
探索“管办分离”新模式
In a Pharmacy(在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