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 邢台 054000)
我司生产的某系列新能源电动汽车驱动方式为全时四轮驱动,而车辆下线机动车检测线中的车速检测仪只适用两轮驱动。为了使全时四轮驱动的新车型能够顺利进行车速检测,需要将原有仅适用于两轮驱动的车速检测仪改造为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车速检测仪。整体改造原则是在原有车速检测仪的基础上进行适应性改造,用尽可能少的投入,使检测线同时适用于两轮驱动和全时四轮驱动。改造方案是在原有测速检测仪的测速滚筒前方或后方(根据车速传感器位置决定)增加无动力滚筒。
当前新能源车型发展迅速,且较多车型驱动形式为全时四驱,本文主要讨论如何用尽量少的投入,将两驱测速仪进行改造,以适应全时四驱车型车速检测。
目前车速检测执行国标GB 15082—2008《汽车用车速表》中的要求,主要符合如下公式

式中:——车速表显示车速,km/h;——实际车速,km/h。
当车速表的显示值为40 km/h时,车速表检验仪的速度指示仪表(实际车速)的显示值为32.7≤v2≤40范围内为合格。
车速检测仪器如图1所示。

图1 车速检测仪器
两轮驱动车辆将驱动轮放至测速台上,遥控启动测速仪,加速至仪表显示40 km/h停止,车速显示屏显示实际速度,如实际速度在32.7~40 km/h之间为合格。
全时四轮驱动车辆的4个轮胎均为驱动轮,单独将前轮或后轮放至测速台上,因为另外2个驱动轮转动时会将车辆推离测速台,致使无法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