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徐徐展开。过去的5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就,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出席全国人代会的浙江团的人大代表,围绕民主法治话题和监察法草案,认真审议、热烈讨论。
激活地方人大履职活力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过去5年,“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质量高,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温暖代表在审议发言时说,过去5年,无论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还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完善;无论是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还是最大限度地开门立法,以最大诚意汇聚民意,扎实的立法为法治中国奠定坚固基石,提供重要支撑。
良法,善治之前提。代表们在审议中也清醒地认识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仍然任重道远。尤其是赋予设区市立法权后,如何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立法权的滥用,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代表直言:“目前的立法实践中,还存在贪大求全、行政色彩过浓等问题。”在他看来,背后原因在于,地方立法能力和经验不足。他认为,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坚持人大主导立法,关键是要做到精准立法,多立“小而精”、务实管用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