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荣
(南京艺术学院 音乐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3)
敦煌藏经洞文献中保存有中国古代实物遗存的乐谱,至为珍贵,非传世文献描写的古代乐谱内容,属实体性的记录乐谱的遗物。乐谱是乐器演奏的音响凭借与记忆表达,简言之,乐谱是乐器演奏之谱。判断何种乐谱首先要判断何种乐器为之使用。乐谱的研究首先要指向乐器,乐谱的研究要重视乐器的研究。特别是敦煌乐谱,是何种乐器的判断是研习敦煌乐谱首要的判断。以琵琶为例,其形制如何,结合琵琶弦、相的构造与数量,结合演奏的拨弹研究才是敦煌乐谱解读的始终关注,即不能离开乐器而考究乐谱。
敦煌乐谱主要是指今藏法国图书馆编号为P.3808卷后的25首曲谱。本文以乐器为视角,以两首曲名为《伊州》的曲谱为例,结合敦煌藏经洞《伊州》曲琵琶演奏描写及众多与乐器有关的信息进行系统梳理,旨在推动敦煌乐舞研究的发展。不揣固陋,祈四海方雅,不吝指正。
自唐代以来,音乐文化极为发达,十部乐、坐部伎以及立部伎的形成、发展与完善已经十分成熟。并且唐代包容、开放的对外政策,使得四方音乐通过不同方式进入中原,促进了大曲等代表唐代音乐高峰的艺术形式的形成与大兴。由于历史上早已形成的丝绸之路,西北各地的音乐素材大量流入中原。史载西域诸乐陆续东传中土,《隋书·音乐志》载:“始开皇初定令,置七部乐:一曰国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丽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国伎,六曰龟兹伎,七曰文康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