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桥
[关键词]三甲医院;新医改;影响
2009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医改方案正式出台。以下是本人对新医改对我省大型三甲医院影响的思考。
一、目前医改形势
(一)取消药品加成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印发的《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要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黑龙江省域内公立医院在8月1日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二)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要求,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要求,由三级医院牵头,按照“3+2+1”(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模式成立托管式紧密型医联体,逐步过渡到医疗集团。
(三)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全面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颁发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师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黑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黑卫医发﹝2015﹞199号)规定,自2016年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师均可在全省跨市、县、区行政区域多点执业注册并不限定执业地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