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初回暖又陷借贷纠纷 董事长称对步森股份负责到底

2018-06-21 02:58:54张诗雨
投资者报 2018年24期

张诗雨

控制权之争刚刚要尘埃落定,公司发展也逐步走上正轨,步森股份(002569.SZ)近来又卷入了一场借贷纠纷。

事件起因于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在去年转让步森股份控制权期间,为其控股的另一家企业“ST天马”签下金额达1亿元的《借款担保合同》,步森股份正是担保方之一。现在ST天马自身债务缠身,未能偿还该笔欠款,步森股份受到牵连,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但奇怪的是,步森股份方面称,此项担保并未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这是一份私下签署的担保协议。受此影响,6月7日,步森股份股价下跌8.24%,收盘于15.14元。随后,公司股票紧急临时停牌。

作为担保方之一,步森股份此次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对外担保的程序确系违规,公司计划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增强投资人的持股信心?就以上相关问题,《投资者报》记者向步森股份董事长赵春霞致函,并得到部分回应。

摊上借贷官司

6月5日,步森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立案材料等文件。

之所以摊上这一官司,缘于去年10月27日,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徐茂栋控股的另一家上市公司ST天马,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向后者借款1亿元,约定年化利率为18%。担保方包括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步森股份、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星河互联集团、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

上述合同借款期限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如今合同已到期,但ST天马未能清偿借款,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索要借款本金以及违约金共计1.38亿元,步森股份作为担保方之一,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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