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经验

2018-06-27 21:30李成龙
农民致富之友 2018年9期
关键词:权能集体经济集体

李成龙

湟中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始终坚持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作为,主动改革,努力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湟中路子”,为全省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2015年,湟中县被农业部等部委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自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作为,主动改革,努力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湟中路子”。

1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具体做法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为路径,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业務技能培训、完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股份权能改革工作稳步向前。

1.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县上成立了农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各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政策落实,保障了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湟中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区域布局、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目前,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清产核资工作,全县界定成员41.53万人,核实资源性资产340.25万亩、经营性资产0.65亿元、公益性资产6.04亿元。

1.2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

积极借鉴外省改革经验,出台《湟中县关于进一步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等,各改革村结合实际编制了实施方案和《集体资产清理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管理办法》、《土地入股操作规程》等,为扎实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乡镇“三资”管理力量,招聘乡镇“三资”监管员40名,实施“村财乡管村使用”办法,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人员保障。

1.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我县先后派遣4批28人次分赴四川、重庆、北京、福建和宁夏等地考察学习,举办县、乡、村三级培训班1800余期。通过学习,帮助各级业务干部全面掌握权能改革工作要点,有效提升了干部业务水平。委托第三方开发建设“湟中县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信息系统”,搭建“三资”管理平台并开发APP客户端,建立了各经济组织、成员、三资等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自动化处理,有效地提高了数据利用率。

1.4完善工作程序,确保改革实效

我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基准日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清产核资等方面因村制宜,实行一村一策,力求改革内容和改革程序适合村情、体现民意;对有争议的事项,由村民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签字生效,做到依规办事,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整理归档工作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在全县整体推广提供材料支持;将权能改革档案材料同步形成电子文件信息,全面纳入权能改革信息应用管理平台,实现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2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湟中经验”

在股份权能改革工作中,我县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1夯实基础工作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

科学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证清产核资准确完整、设立成员认可的集体经济股权构成等基础工作的落实,是顺利推进权能改革工作的重要支撑。通过逐户摸底调查,对本地户籍的外嫁女、常年在外务工等有争议的农户,经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并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专业测评团队核查测算,摸清资源性、公益性、经营性资产的“家底”,明确价值;通过掌握并化解可能产生的改革后续矛盾,为下一步权能纵深性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石。

2.2充分尊重民意是加快改革进程的重要支撑

因各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意愿参差不齐,为保证改革工作全面落实,我县始终坚持因村制宜、因人施法,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为前提,结合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等方式,逐项落实成员认定、资产认可、量化范围、股权设置等重要改革内容。改革过程中,通过及时有效地掌握村集体成员的态度和想法,结合实际调整工作措施,有效降低了改革阻力和监督成本,全面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率。

2.3发展股份合作是改革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

对经营性资产,在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采取托管经营、合作经营、自主经营等模式组建股份合作组织;对农民承包到户的农村承包地,在考虑气候条件及区域位置的基础上,采取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种养殖业的股份合作形式;对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养殖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在结合生态环境及历史人文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组织形式,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目前已注册土地股份合作社3家,35个村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到人,201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地11万亩。辐射带动1.2万余农户5万余人人均增收1210余元。

2.4协同推进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路径

我县大胆尝试,同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改革任务,两项改革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特别是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时,明晰入股地块面积、四至、等级等权属关系,为顺利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奠定基础。另外,通过土地流转,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下,以川水现代农业融合圈、浅山特色种植发展圈、脑山生态牧场养殖圈,西纳川、云谷川现代农业示范区、小南川生态牧场养殖示范区、共和高原生态观光农业示范区为主体的“三圈三区”现代农业总体布局初具规模,改革的综合效应逐渐显现。

(作者单位:811607青海省湟中县李家山镇经济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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