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肇于自然

2018-07-04 11:39王毕
西部论丛 2018年3期
关键词:物象自然

摘要:“自然”是中国书法艺术和书法思想的源泉和归宿,从“书肇于自然”到“书当造自然”,再到肈与造的合一,将自然之美展现至无穷,这也是书法艺术所需一直追随的极美境界。此以天地自然为起点,探微其对书家创作状态性情表达的影响。

关键词:自然 书法创作 物象 天然

一 观乎天地,道法自然

《庄子·知北游》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致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1]圣人致力于天地大美,就是从自然中获取气象万千,从自然中感受美的存在,并由此领悟万物生机长存的自然魅力,从而进入与自然融合的高度统一,自然万物成为求道者探本寻源的故土,成为求美者追求向往万物本质美的审美对象,从艺术角度出发,自然也是艺术创作者寻求自然之法的对象。

中国书法之美,是一种简约、明确、生动,取法者与物象的完美配合所彰显的独特魅力的美。书法美的产生是“仰观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2]的自然之物象,道家对于自然法理的领悟,开启了中国书法取法与自然物象纯粹魄力。蔡邕“夫书肇于自然,自然即立,阴阳生焉,阴阳即生,形势出矣。”[3]概括了书法美的哲学理论依据,说明中国文字在结构中具备了字形的基于自然的表现手法。书法源自然物象之美而创造,只有感受到自然变化的无穷,倾心领悟万物之道,俯仰自得,才能得游刃有余而不逾矩,从而达到由技入道的高妙境界,师法自然,悟之于心,应之于手,天人合一。怀素观“夏云多奇峰”与“飞鸟出林,惊蛇入草,拆壁之路,”得钢筋铁骨,挥洒自如的用笔之美。黄庭坚观渔夫荡桨得用笔之法。孙过庭《书谱》中所谈论的重点仍是书道和自然,临池之意,兴到笔出,乃是意到兴来的自然流露。又如印印泥、锥画沙、屋漏痕等等用笔的玄妙表现,都源于看似平淡的自然,因而书家在自己的创作过程中需要不断的从外界自然变幻之中寻得灵感,以达到观乎天地,道法自然的创作状态。

中国的文字起源于象形,炳若日星,山川河流,鸟兽飞禽,这些自然界的动与静的结合都可以作为创作中国文字的参照对象,就此而论,汉字结体构形与自然界的万物形态二者间有某种必然的关系联系着。在欣赏书作自然物象在作品中表现之际,会呼唤起我们对于自然美的敬仰和赞赏,因而也就带来书法所具有的独特的审美价值。许慎借《易传》之曰表明中国文字的本源源于象形,八卦符号自先哲们取法天地物象而生,继而中国文字也在自然物象的取法中不断变化发展而来。许慎《说文解字》六书讲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4]其谓“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意在表明文字取法物象、与画相通的特征。虽然书体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发生着改变,但在这个变化过程中,文字的发展经历了象形到表意的真实写照。

二 崇尚自然,天人合一

窦臮《述书赋》评篆书曰:“籀之状也,若生动而神凭,通自然而无涯”。[5]究其言论,篆书的结体自自然物象的生动而有神韵之美。评韦诞的书曰:“皆迹遗情忘,契入神悟……体裁简约,肌骨丰嫮。如空凝断云,水泛连鹭。”[6]借以空中白云的若断若续,游于水畔的白鹭,向世人传达着自然之美,意在书作创作中要排除心中一切杂念,任情流露,表达出“忘我”“忘情”,以求达到“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境界。评王献之说:“创草破正,雍容文经,踊跃武定。态遗妍而多状,势由已而靡罄。天假神凭,造化莫竞。”[7]主张任情挥洒,不拘于笔墨,不拘于法度,不拘于世俗,自然气息贯彻始终,天然意放,返璞归真。

文字源于以自然万物为师法对象,那么在书家内心深处也应该把自然物象藏于心中,为其所用,将对自然的所见所想所悟通过笔墨纸的媒介表现出来,而在书写的过程中,也应体现出自然物象与心意性情的完美结合。怀素:“吾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其痛快处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又遇坼壁之路,一一自然。”颜真卿曰:“何如屋漏痕?”在怀素和颜真卿的话语中借以生命运动,万象之美,揭示书法与自然相通之理,虽两位书家在取法物象上存在差别,但二者都提示了自然万物万象对于书法创作所存在的必然影响,指出自然对人创作才情上的启发,即是以人的情性意想与自然物象高度融合的把握。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主观情感与客观物象的密切配合,在书法创作之中,书家需凭借对自然之中生命动静物象的想象和感悟,内心对于宇宙自然之物的敬仰赞叹,从而书法就能通过线条弛涩舒展、墨色的浓淡干枯、章法的阴阳顿挫,表现出自然界山川草木和日月星辰的美感。反过来说,山川大海、树木花草也可以满足人们的审美欲望,飞禽走兽,日月星辰也可以激发人对于美的向往与追求。

我们在创作过程中是要以自然为取法对象,但这种取法也不是机械性质的一味模仿,而是要抓住自然的神韻、灵性。书法的用笔之法很多是从自然界万物的形态之中吸取而来,书法的字形结构,整体篇章章法的构建都在表现出形式美的法则,但这些法则依然都是源于自然本身。书法中所崇尚的真正的自然的境界,是书法家自然的表达,是书法精神与道家精神深层次的相通。

三 小结

书法艺术自汉代始,开始进入自觉时期,逐步摆脱其实用的目的,继而走向艺术美的纯粹境界。但在这很长一段时间内,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表现的是以表象为主要对象的象形结体之美。就这个阶段而言,书家所崇尚的自然,得到了最直接性灵的发挥和创造,它所彰显的是不受任何规矩约束的烂漫性情的自然魅力。观乎天地,得自然之法;崇尚自然,得达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参考文献

[1]《庄子》〔战国〕庄周·著;贾太宏·译注﹝M﹞北京:西苑出版社2016.04.

[2]《周易全书》林之满·主编﹝M﹞吉林:吉林出版社2011.07

[3]《中国书法理论史》王镇远·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05

[4]《说文解字详解》东汉·许慎·撰;宋·徐铉·校注〔M〕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02

[5]《中国书法理论史》王镇远·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05

[6]《中国书法理论史》王镇远·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05

[7]《中国书法理论史》王镇远·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05

作者简介:王毕(1994-07-04)女,湖南张家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研究生(2016级)美术学书法创作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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