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必要性

2018-07-07 18:50阮丹
速读·中旬 2018年5期
关键词: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

阮丹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传承、和发展始终由其载体——“传承人”来完成。他们掌握并传承着古老的民间文化知识和民族技艺的精髓,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如果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与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延续,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所谓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文化部门认定,能熟练掌握某种非遗项目技法,且具有权威代表性或社会大众公认影响力的非遗项目传承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同时他们也承担着法律赋予的更多义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具体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传承和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传承、和发展始终由其载体——“传承人”来完成。他们掌握并传承着古老的民间文化知识和民族技艺的精髓,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如果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与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延续,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必要性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靠传习所进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将担负起以下功能:在传习所场馆内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演工作,建立传承机制、大力培训传承人,做到后继有人,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例如保存、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宣传,开展文化交流等。

(1)传承人队伍青黄不接、断层现象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绝大多数来自广大的农村地区,这些掌握独特技艺的传承人大多数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偏低,而年轻的一代有的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外出务工,不能学习传承祖辈们的传统技艺;有的则是对于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够重视,不愿潜心学习和传承,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出现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

(2)传承人培养依然缺乏规范性。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出台了一些保护的规章制度,如六盘水市的《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实施方案》和《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所建设实施方案》等。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方面却依然较为滞后,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系统、规范、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模式。

四、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意义

(1)建立物质文化遗产现代传承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模式基本上以地缘传承、亲缘传承和业缘传承为主要纽带,而现代化的社会生產、生活组织方式对传统传承方式带来巨大冲击,通过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体系,建立起有着完整的培训管理制度、传承方案、传承谱系表和项目技艺流程图的现代传承模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可以探索的方式。

(2)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中传承人以师承的形式培养新的传承人,新旧传承人之间通过履行保护与传承义务,按照培训管理制度、传承方案、传承谱系表和项目技艺流程图培育新的传承人群,并且在传习所中的学习经历将作为今后新一代传承人群申报和认定的考察条件。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可以丰富农村群主文化,如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地域性、独特性、共享性、传承性等特性,对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广大农村建立起完善的传习所体系可以极大地丰富农村的群众文化生活。

(4)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产业可以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手工艺术商品种类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手工艺术商品正在逐步进入旅游产品市场,通过传习所可以激发手工艺产品生产的创造力、加大对产品的市场包装与销售力度,可以为手工艺产业、旅游业的经济增长点服务。

五、总结

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政府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不仅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和保护理念,而且注重在实践中摸索规律、积累经验,初步探索出一些成效显著的保护方式。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言,应该实施整体性、综合性的保护方式,其中活态传承是核心,活态传承的核心是传承人,而以传承人为核心的传习所成为必要场所。传习所的建设成为目前较为有效的保护方式,建设传习所,体现了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同时从传承人自身来说,提高了传承人的自信心,增加了传承人的专业性,拔高了传承人的视野高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3]六盘水市非遗中心.六盘水市非遗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调研.六盘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2016,0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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