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继超,李菀丽
构建粮食目标价格的测算框架、确立合理的粮食目标价格水平是正确执行目标价格制度、合理发挥政策效应的前提。学术界围绕粮食目标价格的定量测算形成了成本法和目标法2种测算方法。本次研究认为目标价格包括预期成本、合理收益和政策目标。
目标价格是一种预期价格,必须体现预期成本。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未知因素,自然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成本投入依然是构成粮食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生产成本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和机械等),这是目标价格测算的基础性内涵。
目标价格不仅要保障农户的种粮成本,同时要使农户获得合理的粮食收入。目标价格体现的是对农民种粮合理收益的保护,这种合理收益不论从农业生产本身,还是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都应该与其他产业尤其是工业有着相近的收益率。这也意味着,相对于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所体现的收益率和价格水平应该更高。
目标价格除了体现预期成本与种粮收益外,还应囊括更多政策“目标”。无论从粮食目标价格改革的提出背景,还是从中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客观要求去观察,目标价格都超越了单纯反映农业生产活动成本与利润之间关系的经济意义,带有明显的政策目标导向性。因此,目标价格只考虑成本和收益并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必须注入政策内涵和目标才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