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税收风险研究

2018-07-09 09:46曾丽娟
大经贸 2018年5期
关键词:进项进项税额营改增

曾丽娟

房地产业营改增有助于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企业负担。 但由于增值税核算远比营业税复杂,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诸多增值税涉税风险,因此有必要梳理分析房地产行业的增值税涉税风险,建立相对应的风险提示指标,以强化对房地产业的税源管理。

一、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

房地产业,是指开发、管理、交易房地产的整合性行业,房地产行业具有以下特点:

(一)经营业务复杂,往来对象多。除开发土地和房屋外,房地产企业还要完善对应的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覆盖了从征地、规划、建造、出售到后期服务的全部流程, 业务内容复杂多样,涉及对象广泛多变,给企业的进项取得和销项核算带来极大的挑战。

(二)开发周期长,投资数额大。开地产开发要经历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筑施工、配套工程等数个阶段, 要持续几年才能完成,且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

(三)资产负债率高,依赖银行。房地产项目投资大,资金占用时间长,依靠自身资金远无法满足投资需求,而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不够条件上市,只能大量依靠银行贷款融资。但依靠银行贷款来进行投资风险较大,成本也相对较高。

(四)政策变化快,经营风险大。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频频推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规划和决策。同时,房地产业资金链长、收益期长,一旦规划不周全、决策不准确资金运转不畅,可能会造成产品堆积,导致企业生产无以为继。

二、房地产业面临的涉税风险

(一)销售收入方面

1.销售产品收入账务处理不规范。如取得的销售款不按规定入账,而是故意留在销售部门;对于出售阁楼、地下停车位、以及房屋装修部分单独收取款项,未计入收入;借手续费、集资费、代收款项等名义向购买者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以及客户放弃的购房定金、没收的违约保证金等收入未纳入缴税收入;对外出租房屋商铺,不如实按收取的租金计算缴纳税款。2.预售收入、结转收入或分期付款的处理不规范。如通过预售方式销售正在开发建设的产品,取得的款项未如实申报缴纳增值税;开发建设完成产品后,仍然把预售款记在“预收账款”等往来账户;以按揭等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在收到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后未如实计算缴税,或是记入“短期借款”账户,隐匿收入。3.特殊业务未做视同销售处理。“以物易物”、“以房抵债”等销售方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少见, 往往使得房地产企业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从而导致未及时缴纳或少缴纳增值税。

(二)进项抵扣方面

1.多抵进项税额。如企业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老项目和新项目混杂,可能存在简易计税老项目的进项税纳入新项目抵扣;公共配套设施中像物业楼等自建自用的不动产,进项税金与商品房无法区分,可能多抵扣进项税额; 出租未售出的商品房,未将产品转入固定资产并做进项转出,造成多抵进项。2.虚抵进项税额。在甲供材模式下,通过虚假的单独合同,虚开钢筋、砂石等原材料的专用发票来认证抵扣进项税;接受关联关系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或工程服务,故意抬高材料价格或是工程费用,从而增加进项费用。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带来的风险。房地产业的建筑工人工资、安置补偿费用,自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的材料以及企业自制的砖瓦石灰等,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此无法进项进项税抵扣; 采用“甲供材”模式等支付施工单位的费用,在开发阶段支付给的批报建费、拆迁管理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可能导致企业少报收入或多抵进项的风险。

三、房地产业增值税风险分析指标

(一)行业增值税税负指标

增值税税负率=实纳增值税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将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率设为提醒值。对比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与提醒值,如果两者偏差值较大则可能企业会存在故意隐藏收入、多计成本费用、多抵扣进项税额等风险疑点。

(二)进项指标

工程完工后,结合第三方涉税数据,将企业认证抵扣的进项与施工合同、标书及预决算报告进行对比, 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多抵、虚抵进项或是进项不合理的风险。

1.分析企业耗用砖瓦砂石等原材料的情况,与同类产品平均用量和成本进行对比,对用量过大、价格过高的建筑材料需深入分析,查看是否有多抵扣进项税的问题。2.分析企业建筑施工费用及辅助工程费用,与同行业同类型的平均费用标准,以及企业预算报告等进行对比,看看企业的工程及辅助工程费用是否恰当。3.分析企业广告、咨询、鉴证、设计费等进项金额,对比同类开发产品的平均标准,如超过标准较多且无合理理由的,通过企业及相关资料核实业务真实性,分析其是否存在少纳税问题。4.核查企业选择简易征收的老项目的实际情况,随时跟进未完成交工的老项目的推进情况,查看发生的进项税额有没有按规定进行转出。

(三)销售收入指标

将企业的申报数据与开工项目登记资料、第三方数据对比分析,查看其销售收入是否全面完整。

1.通过售楼处相关资料比如销售记录、买卖合同、销售发票、各类收据等,推算房地产已出售的面积和收入。将测算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增值税申报表等进行分析比对,查看企业是否真實统计了销售收入并进行了纳税申报。2.核查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代理销售合同,以支付的佣金金额和比例来推算企业的销售额,反推企业的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属实。3.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记载的房屋开发面积、容积率、可出售面积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数据, 与企业账载面积、实地开发面积进行对比,核实是否存在私增可售面积并隐瞒收入的情况。4.与当地房管局交换购房合同备案信息,根据购房合同中列明的面积、金额,与企业记载的“预收账款”等明细账进行比对,推算企业实际销售情况。

【参考文献】

[1] 吴志勇.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应对[J]. 经济师,2017,(05):127-1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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