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费定价风险及应对措施

2018-07-10 18:00马坤
时代经贸 2018年11期
关键词:定价研究

马坤

【摘 要】信用担保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信用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有其价格。为发挥国有担保机构公益性和引导性作用,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为核心,国有担保公司的担保定价一直偏低,年担保费率一般仅为担保额的2%。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市场化的增强,以及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担保定价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管理层讨论的热点。

【关键词】担保费;定价;研究

一、担保费定价情况及存在风险

据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来担保行业经营状况改善,总体效益显著提高。行业法人机构总计8185家,行业实收资本8793亿元,年度担保业务收入474亿元,;实现净利润154亿元。使用如上数据测算,担保行业资本收益率仅为1.75%。较低的盈利水平,除了由于行业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3倍,远远低于政策监管的10倍上限外,担保定价较低也直接导致了行业盈利水平的低下。通过对青岛地区的几家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的调研发现,目前青岛地区融资性担保业务费率一般介于2%至4%之间,其他担保业务(主要指保函业务)一般介于1%至2%之间。其中,国有大型担保公司费率较低,私营中小型担保公司费率较高。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根据《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金融办另行制定。

以实收资本为6.3亿元为例,最大对外担保额为63亿元(担保最大放大倍数为10倍),担保费率2%计算,年担保收入为1.26亿元,当年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6300万元(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6300万元(按照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提取,累计提取至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才可以实行差额提取),则收入减如上“两金”后已经为0,再考虑各类日常经营费用,则该公司在营业初期的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一直为亏损状态,不仅无法分配利润,对企业的发展也是一个极大考验。这种较低的费率严重阻碍了股东资产保值增值这一目标的实现。

二、担保费定价风险产生原因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的担保价格影响中小企业对担保的需求,决定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性经营与发展。信用担保定价通常需要考虑担保成本、担保损失、担保税金和担保利润等指标。此外,担保额和中小企业对担保的需求也影响着担保定价。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第三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关于风险定价和担保费收取标准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三、担保定价需考虑因素

信用担保的介入只是便利了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单个的担保还不具有全面调节经济资源配置的作用。但从整个担保行业看,专业担保机构的担保可以集中地、系统地、按照特定目的承担数倍于其资产的担保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和商品的流向和流量,在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发挥调节作用,成为政府实施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之一。因此,政府往往愿意出资引导、推动和发展担保业,国有大中型担保公司承担着这类职责,定价需考虑引导担保市场因素。担保机构作为企业,需保证股东投入资本的盈利性,及时进行利润分配。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九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可见除担保业务外,担保机构基本没有其他有效的投资盈利渠道。在银行额度收紧、担保机构放大倍数严重受限的背景下,股东为了保障合理的盈利水平,必然要求适当推高担保定价,结合风险定价,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才能准确反映资本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与风险。

四、担保定价风险具体应对措施

(一)加强对国家宏观形势与政策的把握

担保公司必须对国家宏观形势进行充分了解,对国内的重大政策有较深的掌握,才能准确判断自身所处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从而更好地适应“大气候”、实现较好的盈利与发展。

首先,担保公司必须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当宏观经济形势走高,市场繁荣活跃,则受保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较强,担保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相对较低;当宏观经济形势萧条,则受保企业普遍面临盈利困难、偿债困难的局面,担保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担保公司需要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有比较清晰的掌握和了解。不仅要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的有关数据和评论。同时,对一些重要领域、重点行业,也要时刻保持关注的心态。对一些发展不够景气的行业和部门,担保公司应当收紧担保政策,进行更加严格的筛选和审核;对一些朝阳行业、发展状况较好的行业和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担保额度,给予朝阳行业以有力的支持。其次,担保公司必须充分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一是对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充分吃透了解,善观大势、善谋全局,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取向有整体的了解。从这些重要文件和会议当中,可以敏锐觉察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走向,从而根据宏观政策而不断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二是定期分析国家财政政策,对一般公共预算、国债发行、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等各领域都要加强了解,敏锐掌握宏观财政政策走向。当财政政策较为稳健時,可以预计到政府投资的稳健,政府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限;当财政政策更为积极时,政府投资往往能够对经济产生积极的拉动作用。三是及时掌握国家货币政策变动,及时掌握流动性变化趋势,因为货币政策的取向直接影响了企业和居民的资金分配,对流动性有直接的决定性作用。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与以往的发展具有很多不同之处,担保公司就更需要全面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了解,才能更好适应新常态、取得新发展。

(二)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由于大部分担保公司是国有性质担保公司,具有国有平台公司职能,承担了引导行业、稳定价格的职责,导致企业盈利性不高。但是与此同时,国有性质、财政出资,也能够给担保公司带来更高的可信度、更高的政府政策支持度。因此,担保公司应该充分运用自身的国资背景,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支持。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此后,全国各地不少省市都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台了扶持政策。例如,安徽省出台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到2017年,安徽省财政每年拿出11亿元,充实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并适当注资参股;安徽省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注入安徽省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担保公司有必要认真对接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将业务重心贴近国家和地方产业经济政策以及发展战略布局;同时,担保公司必须积极配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大力争取本市政府的有力支持,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出更大贡献。一是积极争取代管各类政府资金。争取各级财政对担保机构的专项补贴,积极承担政策性贴息、补贴资金受托管理业务,在推进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的同时严控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二是积极争取持续的资本金注入。构建以财政资金为主、以金融机构捐赠为辅的多层次的风险补偿基金补充机制,支持国有担保公司长效发展。

(三)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合作

担保公司在与银行开展合作时,一方面容易受银行抽贷的影响增大财务风险,另一方面银行容易利用强势地位强推业务,给担保公司带来较大压力。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天然就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银行地位相对强势的问题,而担保公司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合作,把这一问题造成的影响化解至最低,建立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尝试与银行建立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机制。对于重大项目,实行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有利于促使银行站在担保公司角度考虑担保业务风险,同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银行道德风险,提升担保公司的定价话语权和盈利能力。

(青島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青岛 2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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