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教育干部和群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和目标任务,调整完善我省发展思路和目标,省委决定召開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省委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省委书记蒋超良担任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决定》起草工作,审定《决定》起草提纲,多次对《决定》起草和修改工作提出重要意见。省委书记蒋超良和省委常委其他同志分别深入全省各地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调研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2017年11月17日,省委办公厅将《决定》稿印发全省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11月21日,省委召开座谈会,就《决定》稿听取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党代表的意见建议。11月2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11月30日,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
《决定》起草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决定》的主线。二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四个着力”重要要求,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