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臻 袁金平
摘 要:《周礼·天官·小宰》“六曰廉辨”郑玄注“辨,辨然不疑惑也”,清人孙诒让指出 “辨然”之后脱一“不”字。“辨然不”即“辨然否”。孙氏之说可从,但未详究其致误之由。今考察汉人相关的表述特点以及抄本时代重文号使用情况,可知这一现象乃是重文号脱漏造成的。掌握重文号使用特点对于校勘古籍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辨然不疑惑;然不(否);重文号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8)03-0083-03
《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六曰廉辨。”“六曰廉辨”,郑玄注:“辨,辨然不疑惑也。”贾公彦疏:“云‘辨,辨然不疑惑也者,谓其人辨然于事,分明无有疑惑之事也。”[1]654清人孙诒让对此曾作如下分析:
惠栋云:“‘辨然不,‘不读为否。《汉官仪》解博士云:‘士者,辨于然否是也。”案:惠说是也。然此疑当作“辨,辨然不,不疑惑也”,今本脱一“不”字。《白虎通义·爵》篇引《传》曰:“通古今,辨然不,谓之士。”《说苑·修文》篇云:“辨然不,通古今之道,谓之士。”“辨然不”,即“辨然否”也。然不既辨,故能不疑惑。《大史》注亦云“考案读其然不”是也。贾疏谓“其人辨然于事,分明无有疑惑之事”,盖所见本已脱“不”字,故不得其解。[2]178-179
孙氏所言理据兼备,可信。因此所谓“辨然不疑惑”,当是“辨然不,不疑惑”之误。但孙氏仅从文献校勘角度判定郑注“辨,辨然不疑惑”脱一“不”字,对于其致误之由未作详究。我们对此试做补证。
《说文解字》:“辨,判也。”段玉裁注:“古辨、判、别三字义同也。”[3]180《周礼·夏官·大司马》:“设仪辨位,以等邦国。”郑玄注:“辨,别也。 别尊卑之位。”《礼记·曲礼上》:“分争辨讼,非礼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