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莎,赖于芳,朱庆华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江西 赣州 341000)
电费是电力价值体现的重要形式之一,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企业最终经营成果的体现,长久以来,用电客户“先用电后付费”的缴费观念根深蒂固,商品意识较为薄弱,认为供电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而非是一种商品交易。电费回收工作一直都是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供应与需求形式的变化以及优质服务的不断推进,电费回收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愈来愈大,收费的难度不断增加,产生坏账风险也进一步加大,这对供电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以及正常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对营销工作水平提出新要求,《“十二五”电力营销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构建“大营销”体系,要求全面提高营销业务应用的质量和效率[2],实施营销自动化提升工程、推进智能用电服务建设,全面保障电费回收工作。2015年,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下发了关于全省开展实时费控应用的通知,坚定了赣州公司坚持推行“充值购电”的信心。
2015年6月17日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发《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关于开展实时费控应用的通知》(营销〔2015〕21号)文件),文件对实时费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对购电制结算电费定义、规范审批与停复电操作、电费结算协议签订等一系列开展实时费控应用作出相关要求,也正式拉开了实施预付电费工作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