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8-07-13 01:59董江江
时代金融 2018年36期
关键词:金融绿色发展

董江江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绿色金融的含义及发展现状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想在经济建设中做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提倡绿色金融。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稳步提升,在多个领域有了突破和创新。而为了推动绿色金融更好更快的发展,我国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旨在为绿色金融的发展道路提供有力保障与法律依据。

(一)关于绿色金融的含义和特点

1.绿色金融的内涵。关于绿色金融的内涵,这是一个先有实践,再有理论的领域。对于绿色金融的理论内涵、定义范畴以及作用机制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梳理绿色金融的相关理论,对于明确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优化管理体制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近年来,关于该领域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增加,以下举较为代表性的观点。高建良认为,绿色金融是指将环保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决策因素,在投融资前先考虑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在金融活动中重点保护生态文明、严控污染,并通过资金导向的有力推动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安伟认为,应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础原则,把证券、保险、基金、信用等金融衍生工具作为推动节能减排和经济资源的手段。邓翔认为,绿色金融即是在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间寻求一种最优投资组合,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

学者们对于绿色金融的概念在表述上各不相同,但核心观点都是金融机构围绕环保展开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本人认为,绿色金融是开展利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活动。

2.绿色金融的特点。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更注重人类环境文明的利益,而传统金融则更注重经济利益。绿色金融是否达到经济目标,可以通过环境保护程度和资源是否得到合理利用这两个重要指标来进行衡量,它着重于强调经济活动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间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和传统金融在财政政策上是相似的,也就是说,它们的实施都需要政府颁布法律政策作为基础支撑。而相比前者,绿色金融更加依赖政策的宣导和支持。环境是公共资源,绿色金融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力协助,否则绿色金融的发展必然缓慢,甚至是停滞不前的。

(二)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

目前,全球在环保、节能以及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生态发展问题上意识到问题的严峻,各国越来越密切关注生态环境问题,而绿色金融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所必须重视的先进理念。2007年以来,我国环保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揽子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等金融产品,掀起了一场绿色金融风暴。随后,《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的出台预示着绿色金融成功在我国拉开帷幕,走向大众,走向金融市场。而后,江苏、浙江等二十多个省、市的相关环境保护机构与金融部门又联合推出了绿色金融的具体实施规章和要求细则。2011年9月27日,相关部门又共同开启了“绿色信贷”项目评审计划,并组织设立“中国绿色信贷数据中心”,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评估和审核考察风险提供专业的技术帮助与服务、支持。资料显示,直到2016年末,在我国规模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已经有15家颁布了支持绿色信贷的相关条例。

国际银行业间有一个著名的“赤道原则”,它是参照IFC绩效标准建立的旨在评估金融项目融资风险和社会自然环境保护风险的行业基准,并被广泛运用于金融领域的投融资活动中。该原则首次确立了国际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并成功运用于国际间的金融实践过程中。在我国银行界,兴业银行是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它于2008年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2009年在北京成立了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质的金融业务相关机构,也就是可持续金融中心。直到2010年10月末,我国的兴业银行在节能减排项目上已经累计放出贷款423亿元。随后,其他银行例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也积极相应号召,推出了一系列的绿色金融贷款项目。例如招行在2010年开发的两项绿色金融相关产品——绿色设备买方信贷和绿色融资租赁就被积极推广。

可以从多方面看出,我国的绿色金融已经初具形态并呈现良好发展趋势,但仍处于初期阶段,还需持续长远地发展。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温家宝总理代表我国郑重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至45%,体现了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信心与决心。

二、我国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完备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更离不开法律的保护。一旦法律法规滞后于金融发展,便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目前我国虽已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件,初步形成了一套环保政策,但该类政策与实际操作之间仍存在一定偏差,致使相关规定不断弱化,部门执行力和监管力不足,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工作,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基本保障。

(二)核心技术人才匮乏

相较传统信贷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核心技术尚未发展成熟,项目是否可行、核心绿色指数是否达标还不够明确,人才结构也无法达到多方位评估项目的要求。不仅如此,绿色金融产品的本土化还远远不够,例如某些银行在与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开展绿色项目时,没有符合我国国情的数据和研究作为支撑,在对项目的多方位审批上,仍依赖于国外提供的既有办法,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同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核心技术也存在差异。某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起步较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客户资源和总量规模方面具有其他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而城商行又拥有前两者缺乏的地域优势,无论从当地政府支持还是本身经营策略灵活度来说都是极具竞争力的。

(三)道德风险频发

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至今还存在一些历史性问题亟待解决,因此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将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刚刚建立,对绿色证券这一新概念的把控和审核还不到位。加之某些环境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利益熏心,在成功融资后不履行绿色环保承诺,导致道德风险频发。如何在我国资本市场本身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完善绿色金融板块的审核力度和监管机制是有效遏制道德风险的关键。

三、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上述存在的问题,既是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所面对的突出问题,也是目前亟需解决的根本问题。为了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推进速度,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政策性建议:

(一)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培养可持续发展观念

随着绿色金融发展观念在各领域内加速渗透,相关机构在环保节能领域也日益深入。金融机构应当牢牢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肩负社会责任,引导合作机构也坚持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金融部门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以此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我国以节能减排、改善经济发展模式作为当前第一要务,应尽快成立以防范生态污染为核心的政策性“绿色银行”。

(二)完善绿色金融法规体系、建设绿色金融市场机制

为了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发展,首当其冲需要完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政策法规,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依据,并根据经济社会局势的发展,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文件,为我国绿色金融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此外,还应当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力度、增进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协同合作,可以由环保部门成立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环保措施、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例如,设立金融机构环保信用评级体系,把金融机构在该方面作出的成果纳入信用评级的考核范围,对于严格遵守的金融机构予以较高的信用等级,如此可以做到从融资环节对金融部门施加外部压力。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根本还是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一方面应结合我国国情,从交通运输、建筑、新能源、旅游业等行业下手,着重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另一方面,各类金融部门应加快推出碳金融、排污权质押、租赁等形式的产品,拓宽业务范围、实施主体,针对中小型企业、家庭和个体推出具有针对性、多样化、生活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使其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四)防范控制各类风险

相较传统金融,绿色金融是新兴的业务范畴,在新兴业务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面对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和政策变动,金融机构不能忽视它所存在的风险隐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等),必须认真审视新兴业务领域并及时采取事前风险防范手段,增进缓释措施,降低和转移风险,加快推进绿色金融的持续发展。

(五)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在全民环保观念全面升级的当下,绿色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发展目标。为此,我国应结合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人才战略,积极参与国际间交流学习,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在内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优化升级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强化自身专业水平,为开发创新绿色金融投融资业务培养出一批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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