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崇军
【摘 要】对于一人公司治理结构机制的完全成熟,我国还需要制定更好、更健全的法律来加以完善,同时,仅仅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是不够的,政府、社会、企业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
【关键词】一人公司;治理结构;法人
一、我国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基本现状
(一)我国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现状
1.关于一人公司股东会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法律立足于公司法第58条第1款的做了相应规定,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从研究公司法得以知道,在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上公司股东由于在公司的地位和性质等一些原因,其拥有较大的某些权力,其中,主要表现在其可以根据股东自己的想法代表股东会做出意思表示,这和传统公司中所体现出来的“三权分立”现象完全不同。在一人公司里面是没有股东会的,原因就在于其不能根据法律的相关表示做出和传统公司一样的设定,股东会的成员至少是两个人,所以就是这样。《公司法》第62条有提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必须以书面的行使做出,而且股东应该在上面签名并存档于公司内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股东大会而碰到的所有法律的繁文缛节,也符合一人公司本身的结构特点。这样做的好处是,这有利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在一个多变的市场下更加及时和方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