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家的怪癖

2018-07-19 09:16
中学时代 2018年6期
关键词:怪癖癖好抽屉

怪癖实际上就是另类癖好,它是一种个体行为,不会直接影响他人的生活。怪癖之怪,在于它源于日常生活,却不同于常态生活。我们所处的时代,不能说怪癖当道,但怪癖也并不鲜见。怪癖在很大程度上是产生时尚的温床,其范儿足以引领潮流。当然,怪癖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产,它是由来已久的。在社会精英中,有怪癖的人不在少数,在名作家这一群体中,怪行异癖更显突出,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苏联作家阿·托尔斯泰写作时,喜欢在写字桌的一角摆上一面镜子,为的是便于随时从镜子中观察自己脸上的表情,像不像笔下人物的表情。

英国作家司各特写作时,故意把邻居的一大群孩子请到书房里玩耍,并让他们高声谈笑。在他看来,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吵吵闹闹的,要是写作时一片寂静,反倒是一种“失真”状态了。

法国作家雷蒂夫,其大部分作品来源于他对女性的脚的鉴赏。他时常穿一件褴褛的短披风,戴着大檐帽,整夜在大街上徘徊,寻觅小说素材,只要望见一只穿着合适的鞋的漂亮女性的脚,他就会坠入情网,瞬间找到写作的灵感。

法国作家大仲马在撰写不同体裁的作品时,有使用不同色泽的纸张书写的癖好,诗歌写在黄色纸上,小说写在蓝色纸上,散文写在玫瑰色纸上,否则在他看来,他的思维就会停顿,以至于无法下笔。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对小纸条怀有特殊感情,他的房间是一个小纸条的世界。窗帘上、衣架上、柜橱上、床头上、镜子上、墙壁上,到处都贴着各式各样的小纸条。睡觉前,他默念着贴在床头的纸条;早晨醒来,他一边穿衣,一边读着墙壁上的纸条;刮脸时,他读贴在镜子上的纸条;房内踱步时,他可以随便读贴在各种什物上的纸条。外出时,他可以伸手从口袋里掏出纸条。在他的一生中,究竟写下了多少纸条,恐怕连作家本人也无法统计。

美国作家吉卜林坚持用中国的墨汁写作,他一见到蓝墨水就会眩晕。而另一个美国作家爱伦·坡总要把自己心爱的猫放在肩头,才能进入创作状态。美国作家海明威则习惯于站着写作,他说:“我站着写,而且用一只脚站着。我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德国作家席勒的书桌抽屉里,总搁着一些烂苹果,当他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时,就打开抽屉,吸上几口烂苹果气味,然后在弥漫着浓浓的烂苹果气味的房间里继续写作。他的名作《阴谋与爱情》《华伦斯坦》等都是在散发着这种怪味的房间里写成的。

换一个角度看,那些有怪癖而卓有成就的人,恪守的常常是生活的本真,他们在以自己的方式同世界相处时无意中打开了一扇窗户,让世人从中窥视到了常态生活中难以见到的人间情景,从而深切地洞悉大千世界的丰富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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