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宁,李牧星
(西安文理学院 文学院,西安 710065)
清人顾栋高(1679—1759)撰《毛诗类释》,该书成于乾隆十七年(1752),是专门研究《诗经》名物的著作。该书分为21卷,分类阐释《诗经》所涉及的名物。在此书之前研究《诗经》名物的典籍大多不成系统,且不便查阅。顾栋高将《诗经》中所涉及的名物分门别类、逐一考证,并且比对诸家之说,再附上自己的见解,颇为详细充分。
《诗经》中共有35首诗涉及《毛诗类释》卷三山类,在《诗经》中占有较大比重,并且诗中对山的不同形状、朝向、特点、形成原因等都有专门的称谓,说明山与周人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研究《诗经》中的山类意象,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先民的生产生活,理解古代先民的情感生活。《诗经》中对山的描写,给中国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使“山”在古代文学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1.十七座山
岐山:《元和郡县图志》中记载岐山也叫天柱山,在陕西凤翔府岐山县北十里,今陕西省宝鸡市东北部。[2]《雍录》中记载邠县在岐山西北方向二百五十里处,在邠县的南边一百三十里是奉天县,奉天县有梁山,渭水在梁山的南边。越过梁山顺着渭水可达岐山,[3]就是《诗经》中所写的“率西水浒,至于岐下。”[4]760
太王在岐山下建都,也因此称为岐周。
终南:在陕西西安府长安县南五十里,连亘凤翔县、岐山县、眉县、武功县、周至县、户县、长安县、咸宁县(民国时与长安县合并)、蓝田九个县。
北山:泛指是周都城北边的诸山,九嵏、甘泉、嶻嶭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