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地, 马金鹏, 孙 艳, 蔡亚华
(1. 山东大学 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2. 上海财经大学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在当今快速变化、高度不确定的商业环境中,团队工作模式因其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多元的观点、更高的灵活性等优点而在组织中愈发流行(张钢和乐晨,2017;Rego等,2018)。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团队都能有效运转,现实中失败的团队亦随处可见。因此,如何提高团队有效性一直是组织管理领域研究的重要和热点话题(Parker,2016;赵祁和李锋,2016)。毫无疑问,团队工作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其能够通过有效的合作充分利用成员之间不同的知识、技能和能力,通过成员间良好的“化学反应”实现“1+1>2”的协同效应(Mathieu等,2008)。但是,正如“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团队工作模式也并非完美无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相比于个体独立工作,团队这一工作模式大大增加了个体搭便车、与他人冲突进而互相抵制甚至制裁的可能。Varella等(2012)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一个团队中,会同时存在合作与制裁这两种看起来截然相反的行为,这些行为甚至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换言之,团队成员可能在某些方面或针对某些成员表现出合作的同时在另外一些方面或针对另外一些成员进行制裁。因此,若要提高团队的有效性,一方面要积极激发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行为以发挥团队工作模式的天然优势,另一方面也要努力降低团队成员之间的制裁行为以克服团队工作模式的潜在弊端。遗憾的是,目前很少有文献同时从合作和制裁两个方面研究团队有效性的影响因素(Varella等,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