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巾下的女人

2018-07-25 17:55方怡人
东方女性 2018年7期
关键词:长袍头巾身段

方怡人

在埃及旅行的一个月间,印象最深的是伊斯兰女性的形象。走上街头,大部分妇女们身着宽大庄重的黑色长袍,戴面纱,着头巾,全身只露出一对深邃闪烁的双眼。而每次我们也只能通过这双眼与面纱下的声线来判断她们的分别。伊斯兰教圣典《古兰经》规定,女性“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用面纱遮住胸膛”,“安居于你们的家中,不要炫露你们的美丽”。除了父亲、丈夫、兄弟、子侄、“无性欲的男仆,或是情窦未开的小童”之外,穆斯林女性不能把自己的躯体和面容暴露在任何男子面前。

随着社会的发展,服饰除了遮身蔽体,其展示身段的审美功能日益凸现。可是,根据伊斯兰教法规,女性全身皆为“羞体”,其身段美是不能向外界展示的。这样,遇到亲族之外的男子,就不至于招致他们产生非份之念,确保自己安全无虞。“伊斯兰教已经给予妇女作为母亲、妻子、姐妹和女儿的崇高使命。她们可以从面纱后面完成自己在社会中的进步作用。”

实际上,长袍和面纱不过是穆斯林女性的“社会服饰”。也就是说,她们只有在走出家门时才这样穿着。平时,在家中,只要没有亲属以外的男子在场,她们不但可以不戴面纱,也可以不穿长袍。根据伊斯兰教规,家庭是女性的天地。在这里,她们可以充分展示自己的體态美和容貌美。

而在埃及社会中的男性,可以在公共场合随意穿着,自在地抽着水烟,甚至被允许同时拥有四个妻子。他们在社会中扮演着各种各样不同的角色,女人则成为家庭主妇,她们在公众场合极少言语,只默默伴随在男人左右。

我尊重每个人的信仰,每个人的宗教选择,然而面对伊斯兰教对女性的这般约束,我实在难以苟同。女性作为一个个体在世上生活,不应当将自己的一切都囿于家庭这一方天地。她应当拥有与男性同等的社交权利,最起码,能够自在地穿着自己喜爱的裙子在街上行走,她应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拥有躯壳的社会个体,而非游荡的灵魂——为了不招致欲望将自己包裹起来。

庆幸的一面是,如今走在埃及街头,已能见到不少年轻女性身穿便衣,头戴不同颜色、不同样式的头巾。更有大胆的女性,不断将头巾的前沿后移,满头秀发大半裸露在外,这意味着女性追求美的天性进一步显现,被视为是改革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开往开罗的飞机上,偶遇了一位在埃及留学的中国男生。他说自己在那儿与一个当地女孩子相爱了。她的家庭虽也信奉伊斯兰教,但更为开明,平日不逢重大节日,她不愿裹上束缚自己的头巾,她也像个普通的女大学生一样生活。虽说如此,横亘在他们面前的伊斯兰教义仍然成为难以跨越的阻碍。我不知该说什么,唯有默默祝福他们。

从传统向现代的演变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我坚信,随着时代的更新与全球化的推动,这些女性终有一天会寻求解放,拥抱属于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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