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俐辰,王晓红,赵元慧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长春130117
随着工业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有机化合物被合成并释放到环境中。这些化学品进入环境后,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并且对人类和环境中的生物造成极大的毒害作用。因此,世界各国对有机污染物的生态风险评价都极为关注[1]。近年来,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担任着无比重要的角色,根据农药的作用不同可将农药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尽管在农业生产中施用农药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但是不合理的农药施用会造成农药在环境中的残留。农药经漂移和径流等途径进入到环境水体中,会对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毒害作用。研究表明二嗪农和敌草隆对斑马鱼早期生命阶段均具有中等毒性,96 h-LC50值分别为6.5 mg L-1和4 mg L-1[2]。杀虫剂马拉硫磷对蓝绿藻的生长具有一定的抑制效应,在浓度为200 mg L-1时能够长期抑制其生长[3]。呋喃丹和敌敌畏均能够抑制月牙藻细胞生长并改变其细胞形态[4]。许多农药对许多水生生物均具有较大的毒性效应。
在水生生态风险评价中,研究有机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的毒性作用模式至关重要[5]。Verhaar等[6]将有机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的毒性作用模式分为麻醉型和反应型2种类型。其中,麻醉型化合物包括基线化合物和弱惰性化合物;反应型化合物包括非特殊反应型化合物和特殊反应型化合物。麻醉型化合物在整个毒性作用过程中不与有机体的各个靶位发生生物化学反应。……